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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31 Decembe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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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30 December 2007
Saturday, 29 December 2007
好编剧、好武指、好导演、好演员、好制作、好•电•影----《投名状》的历史背景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投名状》这个名字,不是一开始就定下来的。而本来的片名是叫《刺马》。在此要与大家分享一点历史知识,其实《投名状》里的故事并非完全虚构而来,反而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其中一个大案!
“刺马”,正是晚清历史中一件非常著名的案件。并与其他三大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杨月楼案”和“太原案”四桩公案并列为晚晴四大奇案。这四桩公案,在当时都曾轰动一时,甚至都惊动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其中除“刺马案”外,其他三件都是极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司法混乱、吏治败坏,结果越闹越大,但最后还都算水落石出。
“刺马案”却不同,此案关系重大,却结案结得不明不白,所以民间很快就生出很多演义来。京剧有刺马的剧目,平江不肖生有相关的小 说,香港电影大师张彻有《刺马》一片,最近的版本当然就是最近刚刚上映的新片《投名状》。
“刺马案”之所以引人瞩目,首先因为遇刺人马新贻(《投名状》中庞清云这个角色就是马新贻,而《投名状》本来也沿用马新贻这个名字,庞清云是最后一分钟才换上的)地位显赫,官居两江总督,是晚清最重要的九个封疆大吏之一,统管今天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富庶之地的军政监察大权。马的前任和后任都是同一个人,就是那位赫赫有名,荡平太平天国的湘军将领曾国藩。由这一点就可见其位高权重。其次,此案案情出奇,行刺者在光天化日之下,重兵 护卫之中一击而中,且得手后并不逃走,慨然就擒并高喊“刺马者张汶祥”(张汶祥即是《投名状》中的姜武阳),显然早有准备。
再者,此案虽惊动了当时的最高层领导,慈禧太后命曾国藩和刑部主事会审,耗时两年有余,但最终还是潦草结案,并无定论。而刺客张汶祥则被剖腹挖心,以祭马新贻。因此,案情并未水落石出。所以,坊间议论纷纷,一开始猜测集中在政治斗争之上,但很快就有关于兄弟反目和三角恋爱的故事被搬上舞台,所以焦点很快就被转移了。此后的各种演绎基本都是围绕后二者展开(而赵二虎这个虚构角色就是这时出现)。
所谓政治谋杀,主要是指,马新贻一般被看作是慈禧用来制衡声势日隆的曾国藩的,且此人根基尚浅却治军甚严,因此得罪了湘军一系,所以被他们派人 暗杀。普遍来说,这可能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可能。其他在当时当然还有一些绘声绘影的传言,称曾国藩平灭太平天国后,私藏大量资财,企图取清廷而代之,而马新贻 坐镇南京,正在追查“宝藏”下落,在这个当口被杀。而当时会审后的“结案报告”的说法是,刺客对马新贻素怀怨恨,所以勾结海盗行刺。这显然缺乏充分的作案动机。所有这些说法,都没有提及刺客与马新贻有私人关系,遑论什么三角恋爱。
而另一些说法则把马新贻和刺客张汶祥安排成出身草莽的结义兄弟,为了制造戏剧冲突又虚构了一个“老二”,以及与马新贻有感情纠葛的老二的妻子。有趣的是,在各个 版本中,这个老二的名字就有好几个,一看就是虚构出来的人物:窦一虎、曹二虎,到了倪匡执笔的张彻版《刺马》中,又被写作黄纵。《投名状》中刘德华演的老二则又改了姓,叫赵二虎。所谓的女主角显然也是编出来的,张彻版起了个很洋气的名字叫米兰,而在《投名状》内,徐静蕾演的人物则叫莲生。
回到史实,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事缘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而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所以对曾国藩有所忌惮。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慈禧如何还能够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曾国藩在江南对慈禧来说正如一只蓄势待发的老虎,弄得她睡觉也不能够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以免祸患(基本上与《投名状》的剧情相同)。
江宁是湘军攻下来的,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马新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了然一身来到江宁, 如入龙潭虎穴。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为了不致激起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赶紧调曾国藩回江宁坐镇,假借审张汶祥之名,行安抚湘军之实。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 人不敢问津。
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来,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领。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势力极大的帮会组织),而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 一大公害。而马新贻在递补曾国藩两江总督的职位之后,对这些恶势力惩治得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即就地正法。这些都只是黑势力及无事可做的散兵们对他恨之入骨。
而张汶详刺杀马新贻,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一扑而中。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 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颜士璋也在其《南行日记》中,更直接写到,“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除此之外,湘军将领们更明目张胆给张汶详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社会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刺马案”出自高人之手。
因此,“刺马案”本身已经是一部充满戏剧性的案件,再加上编剧导演的精心修改,造就了今天的巨著《投名状》!!
还是那句话,大家一定要去看《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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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国、台湾省、中华民国?
是的,周杰伦对于在中国举行的奥运会一时脱口说成在“自己国家”(周董是台湾人)举行而被台湾网民群起而轰,说他是叛国賊,认为他也属于“卖台”份子的其中一人。这是事实。但竹津久火在文章中却直接把台湾圈定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一个省;这,是事实吗?
在此姑且不论到底台湾属不属于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因为这毕竟属于两岸之间的问题。而宝岛内错综复杂的政治因素也让统独课题变得不再简单。因此,局外人妄下定论一厢情愿的把主观意识加诸在台湾人民之上,认为台湾必定属于中国大陆也就未免过于主观了吧。既然岛内人士尚且不能对统独问题下个决定,岛外人却突然插上一脚,为他们盖棺定论,这样岂不是有点荒谬吗?
再来,竹津久火在他文章里也说“只有在两蒋时代把中国说成自己国家才会被称为叛国”好像也对宝岛台湾的历史演进以及发展有一些些的错误认知。两蒋时代,可以说是有史以来台湾政府最心系大陆的时代。因为当时两蒋政府根本不认为台湾是一个小岛,或是独立的国家。反而当时的中国国民党政府却是自认为中华正统,是堂堂正正包括台湾岛以及中国大陆所有领土的中国(中华民国)政府。因此竹津久火在他的文章里说成在两蒋时代不承认中国人根本就是错误的,绝对与史实不符,不能够成立。
除此之外,他也把台湾的自由定义为“自由乱乱,乱乱自由”,这点好像也并不是很对。我真的很不明白,在一个自由国度,人们要说什么,做什么,悉听尊便有什么不好?难道是什么都不能做才是好的体现吗?而照竹津久火的说法,自由就会有文化暴力,不文明、欠缺普遍知识的言论出现,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言论在自由的国度里出现会带来什么问题?在自由的国度里,当一个言论出现,到底是由谁来决定它对与错?没有人能够决定!!因此,言论自由的真谛,即是当有错误的言论出现时,另一方的言论及时给予纠正,让对与错的言论,在自由的基础上来个坚实的碰撞及检验并从而找到真理!绝不是当有错误或不利于某一方的言论,即被盖上“错误”的帽子而剥夺人民获取言论、享有自由的权力!
自由,是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若无自由,任何形式的“民主”也不过只是文字上的理论罢了!!
Friday, 28 December 2007
打油诗----读书
过去不读书,现在已经输;
现在不读书,以后还会输;
不能不读书,不要怕读书;
读书无捷径,只有下功夫;
读书要及时,不要再误时;
现在就开始,永远不嫌迟;
有钱多买书,有闲多读书;
现在多读书,将来不会输;
读书能努力,阅读越有趣;
读书一有趣,就会更努力;
读书如练功,不能不用功;
若想要成功,一定要用功;
读书能用功,道理容易通;
道理一旦通,读书就轻松;
读书读得好,工作就好找;
工作找得好,生活就更好!
Thursday, 27 December 2007
好编剧、好武指、好导演、好演员、好制作、好•电•影----《投名状》的男主角们
2007年12月22日早上两点半左右,步出谷中城电影院,心里除了沉重,还是沉重。沉重,不是因为看了一部烂电影;相反的,是电影太好了,影片中所刻画的阴暗面深深烙印在脑海之中….
《投名状》,真是近年来难得一见的好电影。
不论从演员、编剧还是导演来看,《投名状》绝对是中文电影界难得一见的好电影,甚至连好莱坞的超级大制作也望尘莫及。
看演员。三位男主角:刘德华、李连杰、金城武表现出来的超高水准演技,单看他们三人飙戏,12令吉的票价就已经值回了。
先谈我喜欢的刘德华。
刘德华,一向来皆为好戏之人。这次在《投名状》中,把赵二虎的角色---粗莽、率性、重情、爱恨分明、不解风情的山寨霸主演绎得出神入化。
山寨中,对妻子深深但却不会表达的爱。苏州城墙上,对大哥的失望,对三弟的无奈。祠堂里,被绑在柱上发出的撕心裂肺之吼。甚至是最后,被箭射中倒地时,对大哥的牵挂及信任,对死的不畏不惧。全都能够从他的肢体动作、眼神中一丝丝透出,毫无阻碍的呈现给观众。
尤其是祠堂里的那一幕,无奈、痛心的嘶喊,华仔把被出卖,伤痛但却无能为力的感觉演得不夸张、不浮华,心里的悲痛完全没有经过任何添加而完美的演绎出来。这一幕绝对是华仔从影以来其中最经典的一幕。
总的来说,刘德华的演技还是一样精湛,甚或有更上一层楼的感觉。
这次华仔终于能够塞上之前那些对他的演技留有怀疑,对他荣夺影帝大有怨言的悠悠之口。对华仔来说,唯一让观众失望的还是他跳脱不出自己既有的形象,但这一点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何必硬要华仔转变形象,演不适合他的角色呢?
再看武打巨星李连杰。
李连杰,一向来给人的印象都是不太会演戏之人。从《黄飞鸿》到《方世玉》,再到《霍元甲》,李连杰所接演的电影都是那些必须会打、能打、打得好看的类型,演技反而是次要。但是在《投名状》之后,李连杰应该可以凭庞清云的角色彻底的把“不精于戏,精于武”的标签给拿掉!
庞清云,他是一营首领,可生死关头他却在战场上装死,一营1600人,独活他一个;他一面说兄弟情重,一面又和兄弟的老婆偷情;他一面说打仗是为了百姓不受苦,一 面又杀光所有已经投降成为百姓的士兵;为了功名,他杀兄弟,却口口声声说都是为兄弟好,但在太后面前又为百姓请命。他一直很矛盾,不能说他是个完全的好人,也不能 说他是个完全的坏人,他始终是为了自己在战斗。这个过程可以不择手段,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坐上费尽心思得来的官位宝座,就被太后派人暗杀。庞清云的内心戏也就越多,李连杰也就发挥得越好。
其中两幕,李连杰演得更是好到无话可说。第一幕是下令射杀四千太平降军时;第二幕是赵二虎死时,庞清云在屋子里的独角戏。这两幕,不单只表现出庞清云为成功的不择手段,其内心的挣扎,更是清清楚楚的让荧幕前的观众感受到。
总的来说,李连杰不只演得好,更把一个苟且偷生、奋勇杀敌、为了功名不择手段、忠奸莫辨、矛盾重重,一个无法用传统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评判,拥有人性中光明和阴暗面的人物,刻画到位,一反他一向来正派宗师的形象,让观众不得对庞清云这个人物又爱又恨。
最后轮到小生金城武。
金城武,可能很多人会认为他只是靠长得帅而吃糊的偶像派。但其实金城武不单只是长得帅罢了,他的演技也是属于第一流的实力派!还记得金城武的上一部电影《伤城》就演得非常好而在《如果·爱》中的演出,也是不过不失。
回到《投名状》,三弟姜武阳的角色基本上契合金城武本来的形象。一开始,当姜武阳遇到庞清云的时候,一句“他说第一天碰到我的那天,天是灰蒙蒙的,可我分明记得是大晴天,阳光刺眼”显现出了姜武阳积极、乐天的性格;这基本上跟金城武本来的形象相契合。
不过若是说金城武在《投名状》里是演回自己那又不是很恰当。姜武阳的单纯,执着的相信大哥及二哥,这种感觉金城武绝对是掌握的出神入化。不管是在电影里的任何一幕,只要能够拍到金城武,眼睛里都会透出一种天真、纯真的眼神,让人联想到心无城府的赤子。在苏州城上对刘德华说了连续三次“大哥是对的”、城上不断高喊“放箭”及最后一幕与李连杰对打,嘴里不断重覆“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都是片里的极精彩部分,更是金城武精湛演技的极度挥发!!
《投名状》是好电影,三位男主角,更是好演员!!
总而言之,大家一定要去电影院支持《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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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大陸背包遊·目錄
Monday, 24 December 2007
懷念MJ系列文章·目錄
- 巨星殞落--一個時代的標志 ·Michael Jackson永遠地走了
- [轉載] 我眼裡最傻的明星—米高積遜
- 緬懷永遠的天皇巨星--邁克杰克遜MJ
- 只有他
- 懷念MJ壹:We Are The World
- 懷念MJ貳:Heal The World
- 懷念MJ叁:Beat It
- 懷念MJ肆:What More Can I Give
- 懷念MJ伍:Billie Jean
- 懷念MJ陸:Black or White
- 懷念MJ柒:Earth Song
- 懷念MJ捌:I'll Be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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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念MJ拾:You Are Not Alone
- 懷念MJ拾壹:This Is It
- 懷念MJ拾貳:They Don't Care About Us
Thursday, 20 December 2007
兩個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目錄(包含其他自助行)
- 十二月越南背包行行程表/Itinerary for my december Vietnam Trip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前奏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序章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一天(2/12/08)·新加坡~河內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二天(3/12/08)·河內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三天(4/12/08)·河內~下龍灣~Cat Ba島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四天(5/12/08)·Cat Ba島~下龍灣~河內~順化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五天(6/12/08)·順化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六天(7/12/08)·順化~會安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七天(8/12/08)·會安~美山圣地~會安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八天(9/12/08)·會安~芽莊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九天(10/12/08)·芽莊~西貢(胡志明市)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十天(11/12/08)·西貢~高臺教~古芝~西貢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第十一天(12/12/08)·西貢~新加坡~柔佛
- 两个人的背包旅行--越南·曲終·總結(附越南旅行小貼士)
Thursday, 13 December 2007
谁更应该重学法律?
这次,纳兹里把矛头指向律师公会主席安比嘉,叫她重读法律,尤其是《警察法令》,因为发与不发准证予集会或游行是警方的责任,是在《警察法令》之下授予警方的权利,因此,安比嘉不能也不得过问。
到底是安比嘉不懂法律还是有人公然歪曲法令?我在此不敢下一番断言。但是,我国最崇高的法律条文--《联邦宪法》在其第四条下说明宪法为我国最高法律,任何与宪法不符的法令或条文都将自动失效。除此之外宪法第十条更明确阐明大马人民有自由表达意见及言论的权利,更有在不持武器的情况下和平集会的权利。奇怪,为什么自祤对法律非常了解的纳兹里对这些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却视若无睹?
這樣看來,错的绝对不会是安比嘉。既然《警察法令》与《联邦宪法》不相符,其条文更与《联邦宪法》维护人民基本权利的意愿大相廷径,在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的原则之下,那些剥夺人民享有自由和平集会权利的法令是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法律效用的。
因此,当看到纳兹里能如此大言不惭的说出这一番言论,能够公然合理化恶法、公然的藐视宪法所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大言不惭的歪曲事实时,突然觉得很迷惘,不知道应该要为他感到汗颜抑或是为我国广大人民感到悲哀。
宪法,保障了我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圈定出了我国所谓的社会契约;是我国最崇高,最重要的一部法典。它不只是形式上的存在,更是实实在在的为我国勾勒出了政府架构及施政规范。如果没有宪法,根本就不会有马来西亚(马来亚)。如今,宪法可以被如此歪曲,如此不被重视,甚至可以为了一位普通官员(选委会主席)而动辄修改这至高无上的宪法。宪法的地位,又如何被维护?人民的保障到底又在哪里呢?
奇怪,马青代表们在大会里高举宪法,更口口声声说“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但为什么现在有人如此公然漠视宪法却突然又按兵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