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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5 April 2011

打破人聯黨的思維迷思(3)

明天就是砂拉越州選舉的投票日了,想來這應該也是此系列文章的最後一篇了。這一篇要談的“思維迷思”,就是人聯黨另一強打的“反對黨/在野黨只會講,不會做”,還有說他們只會“用手指指,用嘴巴講,什麼都沒做”,甚至也有問在野黨“建過哪一條橋,修過哪一條路”的宣傳攻勢。

看到這一些宣傳,我真是差點暈倒。因為只有連最基本的現代政府運作模式、連執政在野黨的分別和責任都完全不知道的人,才會說出這樣子無知的話。而若連如此基本的政府運作模式都不知道,卻還敢大言不慚的批評、要求,那就很明顯說明了這些人就真是跟原始人(猿人/人猿?)無異了!看到如此無知的言論,你能夠不感到頭暈嗎?

民主及現代政治有一句格言:誰要我付錢,我就要有選擇他的權力。格言中的“錢”,不僅限於普通意義上的錢,也包含了人民所共有的資源及其他好處。而現代政治基本上就是跟著此一格言為基礎運行,讓人民擁有權力去選擇由誰來管理自己上繳的血汗錢(稅金)和土地上所擁有的豐富資源,以確定自己的錢和資源會用去哪裡,要怎麼用。簡單來講這就是選舉的目的。

既然人民的錢、國家的資源都是交給由人民選出的執政黨所組成的政府來管理,因此發展、建設,把人民的錢用在有建設性的地方,讓人民從自己的金錢當中享受到自己應得的好處(比如降低油價、通膨、提高生活素質等),這些都是作為一個政府最最最基本的責任。如果政府收了人民的錢,卻把人民的血汗錢用來中飽私囊、自食而肥,毋庸多言,這必然是一個非常不稱職且不應該的政府。

換句話說,發展建設,不過是一個政府的最基本責任。有發展有建設,是最基本應該做的,做了,是完成基本責任;完成了人民託付給政府的責任,也完成了人民付給他薪水的目的(即是管理人民的錢和資源),是中規中矩的表現。但如果連這最基本的責任都完成不了,那這就是一個非常不及格,通俗來說就是一個非常腐敗的政府了。

好了,說了那麼多,答案就很簡單了。請問反對黨就連一分的稅金都沒有得到,也沒有被授權管理任何資源,那反對黨從何而來的責任、經費和能力來為人民建路建橋建大廈建學校?反對黨的責任是什麼?就是監督、批評及給予意見,想出提出比現有政府更好的替代方案!當然,執政黨及人民接受及推行在野黨提出的方案與否,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要反對黨做事,就把稅金交給他。收錢沒有做事,該罵。但在野黨沒有收錢,就只是做出監督批評,這是天公地道,又有什麼問題呢?(此邏輯同樣可以應用在民聯執政的州屬)問題是,執政黨自己執政不好,收了人民的錢但卻沒有做出應有的發展和貢獻,跟反對黨的批評有什麼關係呢?反對黨根據事實而批評,就是在完成自己被選民賦予的責任。而那些不做出任何批評、半生不死、逃離政治的反對黨,才正正是失敗的反對黨!

總結來說,自己做不好自己的責任,就不要把責任推在反對黨身上!反對黨並沒有責任去發展國家或州屬,需要這樣子做的,是拿了人民血汗錢的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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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论 Comments:

園丁 said...

說的好啊,這次人聯党的文宣真是爛透了,比如其中有一則:支持火箭,古晉發展跑到對面江。我本人就住在他們所謂的對面江,是北市,也是馬來人管理很好的城市,南北市統稱古晉市。唉,活該他們輸,槍手文宣水準之低劣簡直不堪一擊。

ANG said...

沒辦法,這就是他們的程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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