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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6 April 2011

又一宗命案:關稅局官員墜樓身亡,反貪會如何交代?

今天在法庭參與了一整天的審訊,一回到辦公室就收到這一驚人消息,繼趙明福案件之後,再有人臥屍於反貪委會的範圍之內,而且同樣是從樓上跌下而死!

死者是最近因涉嫌逃稅和貪污而接受調查的是56歲的稅收局高官(雪州關稅局助理總監)Ahmad Sarbani Mohamed,其十點多被發現臥屍於吉隆坡反貪委會總部一樓的羽球場內。

先不管死因是自殺還是他殺,但人是在反貪委會內部,是在反貪委會的範圍之內接受調查,一個活生生的人進入之後卻死在裡邊,反貪委會對於疏忽的罪名肯定是難辭其咎。試問連個人的安全都保護不了,又如何能夠讓人信服其專業的調查能力?

另外,雖然這一起案件與趙明福墜樓案有許多相似之處(比如同樣是在反貪委會內死亡、同樣從高樓墜下等),但有一個非常明顯且重要的差別可是不可不查,明福是以證人的身份“協助調查”而Ahmad Sarbani卻是以嫌犯的身份“接受調查”,因此兩者絕不可混為一談。

但即便是嫌犯的身份,也無法合理化其自殺的理由,畢竟從調查,到定案,到控告,到上庭,到審訊,到下判,再到上訴,再到審訊,再來下判,這是一個非常非常漫長的過程,即便真是有罪,也不必急於這死在意識。

況且在我國的法律面前,還未被定罪者都被視為無辜者,有許多法律途徑可為其伸張正義,一個“嫌犯”身份又如何能夠合理化自殺的意圖?因此雖然不排除有自殺的可能性,但正常人的第一個想法就不可能也不應該會是自殺。

但非常可笑的是,我國“超一流”KPI可以拿120分的皇家警察部隊,卻在第一時間把此案列為了“猝死案”處理(不會是要告訴大家他是打羽毛球打到一半突然猝死吧?),換句話說既是以此為方向來調查此案件,再一次重蹈之前調查趙明福的致命性錯誤(把明福案列為自殺案處理,結果搜證上出現了其多失誤及疏忽),看來我國的警察部隊一點都沒有從錯誤中學習,或根本就不想要從錯誤中學習。

從這件事情之上,再一次讓我們看到了我國內政群英(警方和反貪委會)的專業程度。Malaysia Boleh,好另類的的波列,但這就是我們的馬來西亞!!

6 评论 Comments:

ANG said...

寫這篇文章前後只用了大約五分鐘,可以說絕對是一氣呵成啊!

zuco terry said...

哈哈,应该是你怨气太深 XD

芊芊 said...

马来西亚怎么会变成这样???

人权被践踏, 草菅人命, 难过..... :(

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其他国家,领导失败的首相早就被轰下台了!

大马人民不可以再对暴政默默地逆来顺受了, 不然姑息养奸,早晚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你.到时候投诉无门,欲哭无泪为时已晚矣! :(

ANG said...

Zuco: 你就不能說我才思泉湧嗎?

芊芊姐:唉,各種各樣在扣留所中,會被內政部隊如警察槍斃的新聞越來越多,但人們卻似乎提不起興趣,唉!

芊芊 said...

小兄弟:

每一次看到有人在政府机构内冤死,我都很气愤, 无奈又改变不了事实,也帮不上任何的忙,感觉很沮丧.

昨晚想了很多很多,终于了解为什么很多大马人移民后都不再看大马新闻了. (朋友每次笑我笨,自寻烦恼,呵呵)

你才华出众,又富有正义感,可以帮助国人做很多事情.你真的该重新考虑一番,国家需要像你这样的人才,真的,从政去吧!

还有,只花 5 分钟就完成一篇文章, 真的很棒!!

加油加油! :)

ANG said...

芊芊姐:

就想Zuco所說的,寫這篇文章時肚子裡滿滿的不是墨水,而是怨氣,因此很自然的就一氣呵成的寫出來了!

芊芊姐這不是自尋煩惱,而是心系祖國的明證!馬來西亞許多更多像芊芊姐這樣熱愛國家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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