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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8 April 2010

杀人执照License to Kill

什么是杀人执照?顾名思义,杀人执照就是一个让你合法杀人的证件。只要拥有这一个执照,你就拥有决定另一条生命生死的生杀大权。就像拥有驾驶执照就能随时随地开车上街一样,拥有杀人执照就等于拥有了能够随心所欲杀人而不会被对付的能力。

还不明白什么是所谓的“杀人执照”?其实,“杀人执照”这一个概念,第一次被广泛地流传及引起人们的关注及讨论,是因为著名电影系列--铁金刚占士邦的第十六部影集而开始。该部著名电影的全名就叫《License to Kill》(中译:《杀人执照》),电影中表达的就是像占士邦这一种高级特务,就都拥有随时可以取人性命的杀人执照!

不过在马来西亚,杀人执照并不是只局限于高级特务或战场上的士兵们拥有。昨天一名年仅十五岁,手无寸铁也没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少年,就被警方当众连开五枪击毙。这一事件已明确的显示出了在大马,其实每一个警察都拥有杀人执照,可以不需经过法庭的审判定罪的过程就能够把人给就地“正法”,堪称合法屠夫。

读者们,如果您认为小弟我就只单凭这一事件就如此污蔑我国大名鼎鼎(内政部长说我国警方是世上效率最高的)的皇家警察部队,那我只好说声对不起。对不起是因为我确实犯了错误,因为除了警方之外,其他我国的内政群英也同样拥有杀人执照,而且受害者的人数与皇家警察部队相比还真是不遑多让啊!

看看以下数据您就会明白小弟我并不是信口开河的:

(1)根据大马人民之声所发布的《2008年人权报告》,2003年至2007年这四年之中,在警方看护之下而“非自然死亡”的人数竟然高达1535人。
(2)单单在2008年的一年之中,在监狱中死亡的人数高达255人,而在警察扣留所中身亡的人数则为13人。
(3)根据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在09年三月在国会回答问题时所引述的资料,1999年至2009年这十年间,在监狱、改造所、非法劳工扣留所死亡人数为2571人。
(4)也是根据引述内政部长的资料,2000年至2006年期间,共有108人在警察扣留期间死亡(在扣留所中身亡与被定罪后被在服刑的监狱中身亡不同,前者还未被定罪,还在调查阶段),而在2000年至2007年间,单单只在柔佛州新邦令金扣留中心,就有95人死亡。 

还有,以上这些还不包括了去年闹得沸沸扬扬且至今都还没有得到当局交待的赵明福及古甘案件。另外,在前几个月被警方无理枪击而差点丧命,侥幸逃离鬼门关但却造成右手永久残废的诺丽占,案件拖延至今,涉及警员还是依然逍遥法外,快活地当他那权力比天高的皇家警察。

再看回昨天那惨遭警方开枪射杀的15岁巫裔少年的事件。根据雪州总警长的说辞,涉及此命案的杀人凶手竟然还能够继续在警队中服务,其责罚就只不过是被调到另一个部门去工作吧了!天啊,一条人命失去了,但涉及的人士竟然还能够优闲地继续坐在办公室之中,领着他那份由人民所支付的薪水!

看到这里,你还能不同意小弟我的结论:我国警方都拥有杀人执照吗?而且很明显的,这些杀人执照都是被那些拥有者正大光明地使用着,一点什么顾忌都没有!古时候有句话叫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把这一句话放在现今大马的情况上,每一个生活在大马的人们仿佛全部都是那躺在刀俎上等着被切割的鱼肉,只是还不知道那一天那“杀人执照”,会使用在自己的身上吧了!

醒醒吧,你我他,很可能就是下一个杀人执照的受害者!

*ps:此文章笔于昨晚,亦刊登于自由今日大马

37 评论 Comments:

Loo YK said...

如果!如果。。。事情发生在乌雪补选之前,不知会是什么结果,警察又会怎样说??

Anonymous said...

這世界是沒有‘如果’的喔!

不過‘如果’事情发生在乌雪补选之前,警察和他的老板們,尤其是賣華/印的朋黨們,大概会说

“你們看,我們是公平對待各族呀!所以不要再提TBH 和 Kugan 啦!“

“因爲我們本作以民為本之態度,所以先下手防範,罪案才得以下降。。”

“ 。。” —— ‘死雞撐硬蓋’囖!

糟糕!22年的mahati薰冶讓我腦袋轉的。。。

Ryou said...

很多时候是钱作怪吧。如果那警员不幸击毙某高官显要的儿子,又或者是某拿督富商的儿子,那他会死得更惨!

谁钱多就谁吃对方,黑吃黑,很简单而已(抱歉我把皇家警队比喻成黑)。

朱墨华 said...

近年警察部队的“权利”不断膨胀,中央机关似乎已经没有能力整顿这个部门。之所以没有能力整顿警察部门,一般认为是因为当初没有下整顿的决心。而没有下这个的决心,却又是因为中央机关需要警方的合作,来打压公民社会。

Anonymous said...

你們也太小看皇家警队的眼光了。看他駕的車就知道是不是高官显要的儿子啦!

ANG said...

Loo兄:我敢肯定,就算是发生在补选前,大部分的马来西亚人还是会在补选后才知道!因为这个新闻,一定会在主流媒体上消失!

无名兄:“我们是公平杀死各族”、“咖啡也是跟各族喝”,这就是一个贪污的马来西亚和一个滥权的马来西亚,不分种族!谁说只有羽球才能团结国民?贪污滥权也能!

Ryou兄:说得对,你几时看到驾大车的人被击毙?你驾大车,警察还跟你是是毕恭毕敬的!像我们这种驾proton,perodua的,就只是刀俎上的鱼肉!

墨华兄:之前的IPCMC,是一个整肃警队的好机构,结果?被警方威胁两下,IPCMC就胎死腹中。警权在我国已经是大于其他任何权力了!只要他们想要,就可以为所欲为!

无名兄:对!向“钱”看!

Loo YK said...

好一个“ 1 Malaysia " 现在三大民族的牺牲者都有了。。。唉!为一个大马哀悼一分钟吧!

ANG said...

唉,就只有在貪污腐敗面前才能不分種族的體現一個馬來西亞...多大的諷刺啊!

刘氏 said...

生在这样草菅人命的国家,跟以前的封建帝王又有什么差别?不想移民或没有能力移民的朋友,出门的时候还是自求多福,拜多一点神,不要遇到那些死神警察啊!

Anonymous said...

Datuk Seri Shahrizat Abdul Jalil said today that parents must monitor and be responsible over their children’s whereabouts, in light of the fatal shooting by police of 14-year-old Aminulrasyid Amzah. She told reporters during a press conference in Parliament, "However when it occurs in the early hours then many questions will arise. Like why he was out so late, how can a 15 year old drive a car without a license, and what happened,”

Doesn't it sounds like you asked for it?

Wonder what would be her reaction if that happened to her loved ones. But then, it will never happen because they will never drive a proton or perodua because " Papa Rich" ?

ANG said...

劉兄:讓我們留下來改造大馬吧!我相信大馬還是有救的!

Anonymous: Driving without license deserved to die? this is the UMNO logics.

Yes, all these Papa and Mama rich people, will never suffer such problem. When they go out, got driver drive for them, somemore got police "open road" for them! They are like king and queen, and other malaysians aree all slaves!!

ANG said...

明天就考我大學生涯的最後一張試卷(如無意外),所以今天要閉關修煉,關電腦了....

大家明天見!

芊芊 said...

年轻人, 这篇写得真好, 鼓励鼓励! :)

大马的执政者执法者已经到了无法无天, 为所欲为的地步, 让人心寒!

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是必要的.问责不该只是在野党的责任也是全国人民不能推卸的责任. 只有全民勇敢的向暴政说"不"!,拒绝向淫威低头, 大马才会有改变国运的一天.

希望能在当今大马看到你更多的好文章,谢谢!

加油加油!! :)

ANG said...

多谢,我会继续加油努力的!也希望您常来我的部落格看看留言哦!

确实,我国的执法者确实是有很多的漏洞,尤其是贪污盛行,不管什么样的贿赂形式都有。我从一位律师朋友处听来一个真实案例,一个从泰国运两公斤白粉的人被人赃并获,结果被空上法庭,罪状却仅仅是偷运两条漏税香烟....因为检控官早就被“照顾”好了...

这一宗如此明显的警察滥权事件,真想不到还有人会同情杀人的警方,而且那一位仁兄还很可能是为老师...无言(详情可看一下链接):

http://malaysiacinamang.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29.html

芊芊 said...

小兄弟:
我就是无法认同, 看不下去他们偏差错误的执政方针和贪污腐败,所以忍痛离开了心爱的国家. (我们在这里没有一个亲戚朋友,人地生疏, 万事从头开始, start from scratch...呵呵)

好吧! 我会留意,下次只要看到你在当今大马有文章,我就会来留言鼓励你. (变相的骗你多写文章,启迪民智,哈哈哈,期待大马政治会有转机的一天)

不过,我也有顾忌的, 大马言论自由的尺寸太狭小,容不下我的言论的.好多年了,我在各报章投稿, 常常都被投篮的, 哈哈!

我怕我在你的博客留下太多"难看的足迹", 会连累你蹲大牢的! (如果你不怕的话,哈哈哈!) :) :)

ANG said...

嗯,很多失望的人们已经跟您一样出走了...政府却一点都不重视还继续为其他国家供应人才...唉...

多谢!一有时间或是有灵感我都会把我的所见所闻给记录下来的,启迪明智不敢说,不过绝对是分享我个人最真诚的的想法的!衷心希望大马会做出改变...

嗯,在大马的主流媒体上确实是有太多限制,我也试过被报章退稿,只要任何涉及强力抨击政府的文章,都会马上被投篮!还好现在有网路,让我们多了许多畅所欲言的空间!

哈哈,不用担心。Berani kerana benar。会被对付的言论,在这里已经不少了,所以不必担心啦!

芊芊 said...

小兄弟:
他们巴不得人才快点离开,不然太多像你这样聪明的人,他们的愚民政策就起不了作用, 徒劳无功,功亏一篑, 江山不保了呢!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千方百计阻止,镇压,反对大学大专生参与政治的原因.

我真搞不懂, 我家的小朋友上小学就跟学校组织的团队到首都 Canberra 做5 天的 excursion ,观看议员在国会的辩论实况, 还要在两个学期里学习一切关于澳洲国会和政治的课题, 政府和教育部都鼓励学生从小关注政治,参与政治,投身政治, 大马就恰恰相反,唉!..无言..... :(

ANG said...

1970年大专法令推出前,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对政府的不公政策做出了许多让腐败政府胆寒的事情,如Tasek Utara的反迫迁运动。

大学生,不管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时代都是推动国家改变、进步的推手。北京大学前校长胡适说得好:“大学生是社会的良知,时代的眼睛”,政府却强迫这一只眼睛闭起,国家充斥着满是漠不关心国家政治及贪污腐败事情的大学生,这样的国家要如何进步?

唉,说到大专法令,他可是明文规定不能以任何形式“支持或反对”任何政治团体、组织或活动的...但是这一条我就不知犯了多少次了。

芊芊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芊芊 said...

哈哈,所谓后生之犊不畏虎,后浪推前浪,年轻的大学生有学识智慧,充满活力,抱负,理想,生机,信心,希望, 也愿意改革, 国家需要新生力的注入才能不断的前进,进步,才有竞争力,在国际舞台上,一展拳脚,发挥所长.

可遗憾的是,我们国家就是有太多倚官仗誓, 仗势欺人,食古不化,贪污腐败的老油条,用尽办法,为了私欲,欺压精英,埋没了人才, 所以我们很快就要落在印尼越南的后头,然后他们还沾沾自喜,因为我们虽比上不足, 比下却有余, 可以跟苏丹 sudan 齐名.

小兄弟,就因为你比较特别,有才华,勇敢,有理想抱负,关心国家大事,有志气不向淫威低头,所以我很欣赏你,跟你交朋友啦,哈哈!

加油加油! :)

芊芊 said...

我国把「教育侮辱化」推到最高境界 荒唐补选牺牲耻辱
时间:2010-04-28 20:15:12 来源:本报报道 作者:记者


“如果我们赢了这场补选,隔天你就可以到吉隆坡来找我,我会亲自写一封信通过那笔钱,汇入学校董事会的户口。如果我们输了,那么你也不必来找我了。”这是首相纳吉在乌雪补选对叻思华小作出的承诺。

著名专栏作者阿兹里拉曼(Azly Rahman,右图)在其博客表示,如果以上这段话真的是由首相的口中说出来的话,那么我国已经到达了一个把教育侮辱化的最高境界。

“为了赢得这场荒唐的补选,我们到底要牺牲多少耻辱?最重要的是,我们怎么能够拿教育,一个让所有种族进步的方式,来向选民行贿呢?”

阿兹里拉曼表示,如今有太多关于教育被当成政治筹码的例子了,国家内的一切,包括公共设施、新大学、信用卡等等都可以被当作政治诱饵。

“我们的社会正处于一种病态的状况,因为教育及教育机构应该是无党派的。就像约翰杜威(John Dewey)提出的教育哲学一样,他认为教育是唯一让社会发展的管道,而教育一个孩子能把孩子带到任何地方去,所以我们应该把教育普及化给所有人民。巴西教育家保罗弗雷勒(Paulo Freire,左图)也曾经表示,教育必须成为人民进步的工具,不管掌权者是谁。”阿兹里拉曼提出了一些教育家的理论。

“当我们说如果人民只能在选这个党才可以得到学校拨款的时候,我们不会感到羞耻吗?当我们在教育制度里实行隔离政策的时候,我们难道不明白人权及尊严吗?”阿兹里拉曼措辞强烈地谴责这种做法。

“当我们把教育当作政治工具的时候,我们已经否决了让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在美国,不管是里根、克林顿、布什还是奥巴马,他们所提倡的都是让社会变得更美好的教育制度。我从来没有听过美国的某间学校因为政治倾向而没有得到拨款的事件,如果有的话,也必定成为最高法院的案子了。”

“如果在每一场选举中,我们都只是在选民把票投了给我们后才实践承诺,那么我们已经成为了罔顾下一代的不道德人士。”阿兹里拉曼继续批评道。

阿兹里拉曼认为,当我们拥有一个种族的精英学校、一个种族的大学、一个种族的奖学金制度时,我们如何向“一个大马”的各族纳税人交代?

“我们的社会已经被分化成贫富的阶级了,各种戴上“发展和文明”面具的种族性政治都是为了方便政府管制人民的工具。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教育哲学,而不是继续娼化(educational prostitutionalization)我们的教育。”阿兹里拉曼在文中下了这个结论。

# 这是刚刚朋友寄给我的,可惜不懂是哪份报纸的新闻,无法表明出处. 愿与你及读者们分享之.

ANG said...

芊芊:

上网找了找了,发现是出自风云时报的,网址是:http://www.therocknews.com/dama/local/15845.html

阿兹里讲得太对了,我们为何需要为这些政府本来都应该做的教育工作感到感激涕淋?正如他所说,我们教育已经娼妓化了,变成了一种卖笑,用选票来取悦政府以交换接受正常教育的机会。还有比这更畸形的社会吗?

真是一篇好文章。阿兹里讲的每一句话真是句句珠玑,值得分享的一篇好文!

ANG said...

我已经把他贴出来分享!

芊芊 said...

哈哈,还是你行!

谢谢!:)

ANG said...

没啦,小事一桩,只要把其中一段copy在google然后search一下就找到了@.@""

芊芊 said...

哈哈, 忘了告诉你,我是老古董兼 IT Dummy 来的. :) :)

ANG said...

@.@""

对了,忘了回复之前你的留言。我们不是早就已经是朋友了吗?得空的时候或是有机会的时候一定要出来见一见面,喝一喝茶啊!

芊芊 said...

我不在大马,等我回去度假的时候请你喝 Cappuccino. 到时可以介绍我们家的大朋友们给你认识。他们也很喜欢谈政治。 :)

ANG said...

澳洲...蛮遥远的地方...只去过悉尼一次,不过是参与比赛的。一个非常优闲的国度。

好的,等着那一天!或是等我有机会到澳洲背包旅行,再去找您!^^

芊芊 said...

给我你的 email , 我给你在澳旅行兼工作的资料, 体验一下一年在澳州的生活 :)

ANG said...

好的,没问题:

angwoeishang@hotmail.com

嗯,其实有计划好等我实习九个月后,拿到律师执照后就想要去纽西兰或是澳洲working travel半年!

芊芊 said...

除了看那篇关于村长的文章,我还没时间看你其他的文章,不过看到你这篇 License to Kill, 我猜想你应该是法律系学生, 因为你给了很多数据,有力的印证了你的论点. 这是善于辩论的人惯用的,我家的两个小姐也是这样的,引经据典,所以搞得我们我常常无言以对,哈哈.

好样的, 小兄弟, 祝福你成功! :)

ANG said...

多谢,不敢说一定会成功,但我一定会努力追求成功的!

你的两个女儿多大岁数呢?好啊,在澳洲读法律,回来还可以在马来西亚执业哦(只要考多一张CLP就行了)。所以以后他们要回归也没有问题咧!

读法律的好处就是会训练到逻辑思维,因为除了需要明白法律条文和案件的ratio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apply,所以在Law School里一直都是训练逻辑思维能力的。

芊芊 said...

小兄弟, 小姐的芳龄不可说, 不可说, 呵呵..
谢谢你提醒关于考CLP 的事情, 世事很难预料的,我还不知道她将来到底会不会成功当上律师呢!

关于回归的问题, 我想机会很微薄了. 我原本就对大马的治安和政治缺乏信心, 所以才毅然决定离开的,这回加上总警长那么幼稚的行为, 而老大却一语不发,姑息养奸, 我更没信心了.

再说, 她的语言不通, 汉语听得懂不会写, 只看得懂一点点中文字,马来文一窍不通, 英语每年都参加全澳世界英语比赛, 两人都拿98, 99 从来没得过 100 分, 但也从来没少过 96 分, 方言是 0 ,我想她们回归祖国在事业上会吃大亏的,尤其是当律师这行业., 唉!... 还是不要想太多了.

ANG said...

哈哈,年龄就是秘密!

嗯,现在我国的法律系统真是越来越马来文化,只要一执业,很多都是以马来文来进行了。

马大现在主要还是以英文来教,不过考试可以选用马来文(奇怪的制度),话虽说奇怪,还是有蛮多朋友选用马来文的。

英文那么好,在澳洲当律师没问题了!

期待着你的回来,墨华兄的“老中青攀山行”或许就可以成行了!哈哈!

芊芊 said...

小兄弟:
这里几乎所有的职业都是专业的.
中学生到了十年级,就要决定是否要继续上大学.他们一定要参加学校提供的 career test, 电脑会依据个人的能力,爱好,性格,匹配适合他的多种职业.职业辅导教师也会定期辅导和帮忙学生,给予适当的协助.
一个没有心要继续上大学的学生,通常在修完十年级后就到 TAFE, 类似大马的技职学院选修自己喜好的科目,比如建筑,修车,厨艺, 面包糕点,理发,水管,电工,等等等.他们拥有的是实际的训练和工作经验, 考的是 Cert I,II,III IV.出来以后都是专业有水准的人才. 尤其是水管工和电工,是这里很威水的职业呢!工资不但比很多职业都高, 还要预约呢! 因为有专业文凭和水准,这里很少有电线短路等事情发生,所以住家火灾的情况很少发生.每个家庭也一定要安装 smoke alarm, 你家记得装一个哦! (我们不许自己动手修水管和电线, 是犯法的!) 水电工每次工作前必须出示执照和在你家所修理的各个项目收据,才能工作,如果日后发生意外, 他要负责的.)
很多工作变得有一定的水准, 也就减少了意外或偷工减料的不法行为, 对人民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
也因为这样, 我比较不勉强孩子将来一定要当什么什么职业, 只要开心快乐就好. 职业和婚姻一样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马虎不得的, 所以让他们自己决定比较好, 我只分析靠劳力和脑力挣钱的分别. 哈哈!

关于三人行征服神山的事情, 我还是不要承诺比较好. 我曾经答应 2 个人, 我回去会跟他们打一场羽毛球,切磋球艺, 但是我到现在都无法实现诺言, 我开始有点讨厌自己了, 我怕我就快变成国阵的政客一样, 只会开空头支票了, 哈哈! :)

祝你周末愉快!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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