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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1 May 2011

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什麼叫不擇手段,不必上網找成語解說,也不用翻開厚厚的成語字典,只要看看大馬政府各種各樣、無所不用其極的打壓政敵行動,以確保自己可以永久執政的所作所為,就可以讓所有人完全清楚了解這句成語的意思。

看看各種各樣針對公正黨的偉大行徑:禁止舉辦演說、安華表面罪成立、威脅綁架奴魯伊莎的女兒、無理逮捕拘押公正黨員、吊銷公正黨黨報准證、性愛光碟肛交審訊雙面夾擊、基督國等課題;各種各樣針對在野黨(尤其是針對公正黨)的骯髒手段,真是寫上幾天幾夜也未必寫得完!

以上所列舉出來的任何一樣事情,都絕對不應該出現在一個公平競爭的民主國家之中,但這些在我國這個假民主真獨裁的國度之中,卻都是稀鬆平常不過的事情。即便以上列舉的種種都已經到了罄竹難書的地步,但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卻真是還有辦法來更是上一層樓,總是有辦法讓他的人民大跌眼鏡,這真是應了我標題中那一句話: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看看我們“親愛”的政府的最新傑作。社團註冊局在昨日竟以違反黨章開除黨員的罪名,要求公正黨解釋;若是解釋不能夠令人滿意的話(當然滿意與否的詮釋權單獨掌握在社團註冊局的手中),公正黨的准證將會被即時吊銷!若是如此,公正黨將變成非法政黨,無法參與即將來臨的全國大選!

說公正黨違反黨章沒問題,但可笑的是,社團註冊局用的竟然是一個破綻百出的莫須有罪名!簡單來說,當局指控公正黨的罪名是,該黨紀律委員會分別於2009年4月1日及27日,在沒有經過調查及聽證下,開除黨員拉惹戈巴的黨籍,刻意違反該黨黨章第32.2.1條文。但這短短的一個指控,其中三個關鍵內容(涉及人物、時間和條文)竟然沒有一樣是正確的!

根據公正黨第一時間提出的反駁,不只該黨從未開除過拉惹戈巴這個人(只有一位加野戈巴),而當中所提及的開除日期也根本完全不正確,但最最最可笑的還是,公正黨的黨章中根本就沒有第32.2.1條文!!什麼叫子虛烏有?什麼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32.2.1條文就是!

一向來做事情都是毫無素質的國陣政府,如今竟然連如此簡單的查詢動作都懶得去做了!還有比這更無恥的事情嗎?有的,就讓國陣來打破自己的無恥記錄;相信我,在不久的將來,更無恥的事情將會陸續發生!

唉,國陣啊國陣,如果你真是如此害怕公正黨,害怕在大選中被打敗,那何不現在馬上就宣布廢除選舉呢?宣布國陣為唯一合法、有效的政黨、宣布馬來西亞為獨裁體制,擁有由國陣來執政呢?

這樣子的話,不是更簡單又更容易,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民也無需再看你們鬧出如此多的低級笑話了!!

7 评论 Comments:

火星男 said...

当然不可以随便随便就宣布取消选举啦,不然外国银行怕起来马上要“狗政”的cronies们还钱不是更快失去政权、更加“加辣”!哈

人生不过如此-沈兴.sim Heng.(1963)。 said...

无耻的污桶!!!就那么简单!!!

Shawn said...

好這一句假民主真獨裁
還想愚弄我們,下一屆大選了給你好看!

ANG said...

白:他們那裡會擔心這些,現在這樣做也已經夠難看了,看他們還不是玩得不亦樂乎。

沈興:同意!

Shawn:希望能夠有更多人保持這樣的想法。

小明 said...

更厉害的事当记者问到党章里没这条文时,官员竟答有没这条文也没关系???

ANG said...

这条新间我到真是沒注意到。这个官员更无耻!

火星男 said...

恬不知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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