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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0 January 2010

大马进一步走向种族隔离政策

什么是种族隔离政策?种族隔离政策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为人身隔离或制度隔离,即在社会生活的各领域,通过建立各种族集团的平行机关或有色人种的专门部门所实行的分离。具体实行方法如禁止有色人种和白色人种同读一个学校,同住一个房间,同上一个教堂,同葬一个墓地,同乘一个巴士等。

第二种为地域隔离,即对一定的种族集团在指定地域内所实行的分离。具体如建立保留地、黑人区、犹太区等,他族不得随意踏入或居住于保留地内。一般上,两种隔离都相互结合,同时并用,以达致种族隔离政策隔离他族的目的。

不要以为种族隔离只在一些超级落后的国家或是几十年前的南非或美国才有,看看以上这两种种族隔离,再看看大马现今的状况,各位难道不会觉得大马的情况真的非常符合以上两种种族隔离政策的基本形态吗?

先说制度隔离,大马的所有政策,不管是政经文教哪一方面,基本上都是以肤色来区分(并不是如其他国家的与贫富程度挂钩)。这些种族政策肆无忌惮的横行于我国的政经文教领域之中,例子信手拈来就有教育中的固打制度及玛拉制度(非巫裔无法就读),经济制度有土著的特别优惠,上市公司股权固打,政府机构只集中招揽某一族群的不成文规定等等。

而经济及文化模式(当前状况)就更不用提了。独立至今执政长达52年的国民阵线不正是以种族为划分政党联盟吗?而在大选时各政党委派候选人的首要考量必然是该选区的种族比例。另外在文化领域,连三岁小孩也知道在我国受国家承认及大力推广的也就只有马来文化而已。其他文化?就只有在旅游宣传或是“有必要”时拿出来放在橱窗里摆摆样子吧了!

除了以上所说的制度隔离,第二种种族隔离也即是地域隔离制也同样在我国出现且由来已久。我国从独立至今就已经存在且不曾修改的土著保留地政策不就是这一制度最佳体现吗?!

是的,看了以上所举出的种种例证,不得不承认我国政府所推行的种族隔离政策确实是无所不在,更甚的是这种族政策似乎早就已经被人民所接受(不管是真心还是被迫),并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但,从这几天的“阿拉”事件的发展来看,这一情况似乎正在急剧的恶化中!

不相信?昨天我们那位极人臣的首相署部长纳兹理就理直气壮的抨击高庭不应该由非巫裔承审“阿拉”案件,而且这样荒谬的说辞竟然没有招致任何执政党领袖的批评以及反驳!没有!不管是马华、民政、国大党还是其他由非巫裔所组成的国阵成员党,他们都毫无例外的集体沉默,默许纳兹理这样子的言论出现!

唉….不要怀疑,现在连我国的司法体系也已经被种族政策所蚕食。法官审理案件的判决也必须先以肤色(而不是法律条文或案例)为主要考量!依照这样的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所有法律都会被划分成适用于巫裔或非巫裔,所有的案件都是以你的肤色为判断标准!

危言耸听?我也希望是!


*ps:此文章笔于昨晚,亦刊登于当今自由大马

3 评论 Comments:

火星男 said...

有机会就赶快跑,生于斯长于斯又如何!现在不是我们不爱国,而是国家放弃了我们。

Anonymous said...

困難的不在於新概念,而在於逃避舊有的概念。.........................

ANG said...

白:

不要这么消极啦,我相信还是有救的!

怎么办:

哇佬,又是色情网站@.@""
我还奇怪怎么你说的好像不match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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