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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2 March 2010

后知后觉的警察总长

即将在今年9月份退休的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继之前被《中国报》误传将会辞职之后,终于在昨日揭露近期有人向警方施压,对方可能是政治人物或特定人士,这些人甚至越权向他的下属发出指示,企图操纵警队。他更进一步指出,这些人正在尝试施压他及整个警队,以达致他们本身的目的。言语中幕沙哈山暗示其被误传辞职正式“这些”尝试操纵警队的人士。

另外,幕沙哈山也直指这种趋势不对,因为警队内有管制和命令。“如果根据法律,只有全国总警长可以发出指示。根据1957年警察法令第4条文,所有皇家警察部队的管制和指示都在总警长权力下。如果他们尝试插手,这会摧毁警队,因为有不同的上司在发出指示,这会使警员感到左右为难。在警队,如果上司发出错误的指示,他必须负责。”

幕沙哈山的意思很简白,他说除了他自己(全国总警长)之外,有人在掌握及操控警队,这是不应该的。但,说真的,幕沙哈山会不会太后知后觉了?马来西亚独立52年来,警方几时让人感觉到有独立运作过?几时让人感觉到他们是在公平公正的执法的?莫说是大而广之的“警方”这一笼统说辞,即便身为全国总警长的幕沙哈山,又曾几何时让人看到过独立自主,中立办事过呢?

在马来西亚,只要智商正常的成年人,都知道首相及内政部的庞大阴影一直都笼罩着整个皇家警察部队,这绝对是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即便人民不想知道,但许多警方偏差,执法不公的事件却一再在人民的眼前发生,一直都在提醒人民这一点,除非我们都是瞎子聋子,不然怎么会不知道幕沙哈山所说的有人操控警队呢?

警方偏差的例子,说真的,想都不必想信手拈来就有。最著名、引起全国人民高度关注的警方闯入霹雳州议会厅里,使用暴力把议长连人带椅抬出议会厅,不就是可以最明显指出警方不公的事件吗?!仅仅只为了一州之执政权,帮助国阵伪政府能够顺利地召开他们的伪议会,警方竟可以如斯破坏立法议会厅的崇高不可侵犯性,以行政(警方)干扰立法(议会),破坏民主理念最基本的三权分立原则,警方的独立性何在?

除此之外,我们更看到警方对公民社会或在野党所进行的一连串大逮捕及镇压行动,包括在声援霹州“还政于民”烛光会逮捕多名参与者,甚至连晨跑喝茶者也不放过,无理扣押公选盟发言人黄进发及其支持者,连声援黄进发烛光会的集会者及他们的代表律师也一并拘留,好像只要穿上还以就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反观,警方却对那些打长旗鼓,发表种族极端言论的集会者视而不见,一些牛头示威、阿拉事件示威或是凯里带领的反澳示威等,警方不只没有他们一贯对付反对党或公民社会人士的镇压手段,而是反其道而行,为他们开路及维持秩序,这样明显的偏差性执法,要人民如何相信警方是独立、不被操控的?!

所以,幕沙哈山,真的很想告诉你,何必为警方遭到操控而如此暴跳如雷?这不是几十年来都一直在发生的事情吗?人民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啦!不要跟我说你真的是后知后觉,到现在才知道自己原来只是个扯线公仔,一点自主权都没有的哦!这样子的笑话,可是会笑掉我大牙的......

*ps:此文章笔于昨晚,亦刊登于自由今日大马

5 评论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听说要对付操控警队的人,那怎么还不抓首相和内政部长归案?

ANG said...

他们会抓,我头过你!@.@""

火星男 said...

此言差矣!别忘了白头还有个超有分量的顶头上司......

ANG said...

白,你的“此言"指的是那一个哦?

火星男 said...

就是说那表兄弟俩也只不过是某人的扯线公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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