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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9 September 2022

自打嘴巴兼且可笑的修章行動

 身為我國當今國會下議院最大黨的民主行動黨,最近召開了黨特別代表大會,以超低低出席率(僅不到三成合格代表出席)但卻獲得高同意票(合格票數裡僅有兩張反對票)的方式,通過修改黨章議程,在黨章中增加了違反黨意議員將被自動終止黨籍的條文。

這項修章,是為了填補國會所通過的反跳槽法修憲案中的漏洞,即被黨開除的議員並不被視為跳槽,因此無需懸空席位。這一漏洞極之明顯,因議員要做出讓黨不得不開除自己的行為,不過是家常便飯之事,政變時的敏哥祖姐正是如此,被開除出黨而非退黨。
所以問題來了,為何具有如此巨大漏洞,且還涉及憲法的議案,竟在國會辯論時被通過?當時的希盟包括行動黨袞袞諸公,不止沒去彌補這漏洞,反而還為之大加捍衛,把這明明屬於開倒車、大破無立的修正案描繪成是重要改革,是努力不懈得來的成果?
更何況在檳州的《反跳槽法》被聯邦法院宣判並無違憲之後,更凸顯聯邦的修憲案是多麼荒唐。如今這條文已成了憲法,意味著與之不相符的法律將變得無效,那檳州好的《反跳槽法》如今反而處於岌岌可危、劣幣驅逐良幣情況,這不是件極度可笑之事嗎?
更甚的還是,行動黨這一所謂填補漏洞的修章程序,其實並非在憲法修正案所闡明,不過是根據來自政府一方法律部長的建議,該部長以自身角度表明,只要被黨章自動開除就等於是跳槽,但這一番說辭卻完全沒涵蓋在法律之中啊!
修正後的憲法裡寫的就只是開除不等同於跳槽,那自動開除應當也屬於開除的範疇中,為此此修章是否有效其實尚屬於未知之數,極可能會被挑戰,甚至出現被法庭宣判無效的結果,一點效用也無。
而且當時不是說不納入開除是不要黨領導有太大權力,可輕易剷除異己,而後卻叫各政黨自己修章這樣做,不是明顯的自打嘴巴嗎?
最後,也不要忘記了,要如此來自我規範的反跳槽法,還具有他原本應有的意義嗎?若土團、巫統或其他政黨都沒有相應的修章,那不就只是行動黨自己修了個寂寞,如此行為能防止青蛙的出現,喜來登行動再次發生嗎?
為此一早就說,不要為偽改革演戲,因結果不會陪著你演。看吧,現在不就出醜打臉了!
*本文刊載於20220929南洋報,附圖剪報請看留言處,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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