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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15 September 2022

“大馬王力宏”活該被打?

(本文為週三《中國報》專欄。)

深入探討此事前,首先必須說明,標題特別用了開關引號在“大馬王力宏”這稱號上,因用此稱號稱呼江昭上律師其實非常不恰當,本就不該使用避免引起混淆。但礙於許多人,包含外國媒體在引述此新聞事件時都使用這一稱呼,因此在本文勉為其難使用,順道可探討為何這一稱呼極度不恰當。

不恰當在於,其實這不過是個自稱的名號,並非人所共知或有權威機構(比如王力宏模仿賽)等所頒予,說穿了不過就是自封講爽而已。既然是沒有任何認受性的自封,那當然就不宜稱他為大馬的王力宏,否則外籍友人可能會質疑大馬人怎麼連王力宏是誰都不知道,竟然亂認為此人長得與王力宏相似。

稱呼搞清楚之後,接著就談談這發生在上週,身為網紅的江律師在城中著名商場,突然遭到不知名人士襲擊並被攝錄下來,進而在網絡上引起大量議論的事件。首先分析的第一個疑慮,就是此打人影片是否是自導自演?是為了流量而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以矇騙、惡搞等形式來吸引公眾的眼球的戲碼?

網絡上確實存在許多類似質疑,畢竟大馬的網紅生態圈一向來就讓人詬病,真正做內容來吸引流量的並不多,著名者多是都以煽色腥等劣質材料引流,此前偷錢詐騙鬧自殺爆紅、各種各樣全無底線的惡搞(prank)、甚至出現假失踪的鬧劇都是如此,這些都是大家會出現上述疑慮的原因,尤其江律師也一貫是以誇張、出位的行為來吸引眼球。

確實,事件真偽還真不好說。畢竟江律師雖有報警,但據報導他卻要求警方無需調查或對付打人者,這實在不合邏輯,畢竟事情發生在人來人往的著名購物商場,各種人證物證必定極多,加上因被打屬於人事糾紛這點一早已可將施暴人士鎖定,因此想要將涉案人等逮捕歸案屬於輕而易舉之事,為何受害者卻想要息事寧人?

加上江律師除了聲明不追究外,事情發生後其在本身的社交媒體也延續其一貫風格,借用此事來繼續搞笑引流(與另一位女扮男裝網紅拍攝一系列假扮受傷接受照顧照片上載),況且這波事件,也確實為江律師引來大量流量,讓其獲得實質的利益(不管好壞,流量皆為錢量),因此是否惡搞確實難辨真偽。

但要談論此事當然不能就打住,在沒確實證據下,不應當就把此公然犯法的行為視作是“做戲”。有人被打受傷,決不能輕易視為是演的就不予理會,應當將之視作真實發生之事,並進行譴責及要求對付這些涉案者,否則就等同於是默許此種不符法律及文明社會標準、完全蔑視文明社會既有準則的暴力行徑發生。

即便如何討厭一個人、或其人做錯任何事也好,在當今文明社會之下都有足夠的空間來要其負上責任。那些為江律師被打拍手稱慶的,其實是否有想過如此公然把法律操在自己手中的後果?想一想數年前的劉蝶偷手機案,當事人之後不是以被冤枉為藉口糾眾鬧事,差點釀成種族衝突大禍嗎?難道這事也值得稱慶?

為此千萬別雙重標準,打人者必須負上法律責任,這是文明社會得以運行的基礎,可千萬別因個人喜惡就將此基礎推翻,將此等行為視作常態甚至支持,如此未來同樣事情若發生在自己身上,只要他人認為你有錯就可以行此暴力,那可就真是太遲了!必須時刻謹記這重要的一點啊!

標籤:#翱翔天際中國報專欄

*本文刊載於20220914中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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