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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8 September 2022

扎希無罪 #天理何在?

(本文為昨日《光明日報》,標題被編輯改為解讀扎希無罪。)
前副首相兼巫統現任主席扎希,於上星期在外國簽證系統貪腐案件上,被沙亞南高庭宣判表面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後,網絡上就看到許多高喊“司法不公,天理何在”的留言,認為司法遭受到操控,因此扎希可以在法庭案件上全身而退,無需跟他的前老闆一樣要坐牢,認為毫無天理。
但發現許多人貌似誤會扎希已完全脫離法律羈絆,因此首先必須說明的一點是,其實上述判決完全不會影響此前另個扎希已被判表面罪成立的健思基金案件,該案件如今已進入自辯環節,兩者並無任何聯繫,因此可別搞混。且此簽證案依舊有上訴空間,檢方也應會上訴,所以尚有法律程序要走。
講解完上述重要的一點後,現在就與讀者們分享法官的判決依據,為何會出現竟然連表面罪都不會成立的情況。在檢視完高庭法官耗時兩小時所讀出,全數有64頁的判詞後,其實說實話,真不認為有任何司法不公的情況,法官提出了強力的理由來支持其判決,即控方並沒完成舉證扎希確切犯罪的責任。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行賄公司的四位時任董事,即證人14至證人17,相互存在著矛盾和衝突的證詞。就連最基本的行賄給扎希高達上千萬新幣的現錢,是從何而來的都沒有口徑一致的證詞,也並無任何證據來證明金錢流,即這筆錢確實從公司提出,並交到了扎希的手上。
比如,證人17說錢是他從香港那裡通過錢幣兌換商所得來,同樣是董事的證人14卻聲稱完全不知曉這樣的安排,而且也同意這些現金流(即兌換錢幣的舉動),並沒有反映在公司的已稽查賬目上。而證人16則承認無法清楚記得給了幾次錢,就連行賄的數額也與證人17所說的並不相符,換而言之,是否真行賄的舉動是存疑的。
此外,對案情掌握最深的,就是證人17,他手握存檔在USB記憶體的賬簿,有清楚記載每一條匯金所給予的日期及受賄對象。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這賬簿在審訊時曾引起全國矚目, 因為裡面還有記載著其他著名政治人物如敦馬、希山慕丁、沙菲益、凱里等人的代號,當時就已經批評過其實這賬簿根本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因為裡邊完全就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代號,任何人要怎麼寫都行,這怎麼能視為是一個有力證據?這一弱點投影在扎希身上更是明顯,因為賬簿裡扎希竟然擁有五個不同代號,即Z、ZH、YB、yb及Monster。前四個還可稍微聯繫得上,但怪物代號有何依據?根據證人17的說法,竟然是因為他在記錄時正吃著Mamee零食,因此腦海中出現怪物形象,因此就以此為代號,這不是太可笑了嗎?
最後再說一點,即這賬簿到底如何呈堂也出現矛盾,致使這一個賬簿的可信度大幅度減低。矛盾在於,到底是誰打印出來這一個賬簿的,證人17即公司老闆說是他打印,但證人18,即扎希案件的調查官卻說是他打印的,可別以為這點不重要,誰打印就要確保是原文無修改的打印,若此點無法確立,此文件怎可能會被接受?
因此簡略而言,上述疑點利益皆歸於被告的情況下,扎希自然有表面罪不成立的理由了。
*本文刊載於20220928光明日報,附圖剪報請看留言處,由孫川大哥提供,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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