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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7 February 2010

马大需组跨阵线联合学生会


上周四,马大校长高尔贾斯曼宣布校园选举成绩不变之后,虽然亲学生阵线即刻在隔天进行游行以抗议此决定,但校方显然对学生所表达的不满完全不予理会,而将在到来的星期一,进行学生代表理事会内阁的复选。

到了这一地步,可以说纷扰多时、争议不断的马大校园选举到此已是尘埃落定;也表现出了在掌握绝对权力但却罔顾学生意愿的校方面前,学生们再大的抗争与不满也难以改变及动摇他们的任何决定!这也再再显示出了我国的大学尚离校园自主,学生自治这一崇高民主理念还有多遥远的路途!

既然选举成绩已经被校方“盖棺定论”,因此,下周一举行的学生代表理事会为了成立新一届内阁而举行的复选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这是如今唯一可反映学生看法与意见的正式管道!

代表权弱难掌要职

回顾这一届的马大校园选举,竞逐的41席席位当中,9席是校园级的席位(相当于国会议席,由全校的学生投选),其他32席则是由系院级的席位组成(相当于州议席,由该候选人所在的系院学生投选),任何一方获得超过半数席位,即21席则为能够以简单多数执政,掌握组阁的主动权。

而这一届选举,亲学生阵线(学阵)成功囊括了校园级9席席位当中的8席,其他获胜的9席则来自系院级的候选人(学阵总胜出人数为17人);另外,亲校方阵线(校阵)则仅仅有一位候选人在竞争激烈的校园级席位中脱颖而出,不过,亲校方阵线却成功在系院级的选举中扳回劣势,以20席的多数席位大胜亲学生阵线(校阵总胜出人数为21人),而独立人士则获得3席系院级的席位。

没错,单看选举成绩,17比21,即便加上三席独立人士的席位(根据往年传统,独立人士都较倾向于支持学阵),校阵还是能够以一席的微弱优势胜出执政,掌握组阁(学生代表理事会内的委员会)的主动权,但这代表了校阵可以或应该包揽所有重要职位吗?

跨阵线携手合作

根据1971年大专法令附表一当中的第48(3)条文,学生代表理事会必须通过复选选出四位最重要(被法令承认)的内阁成员即:一位主席、一位署理主席、一位秘书及一位财政(其余内阁成员则被大专法令定位为特设委员会成员)。因此,普遍上这四席被大专法令承认的席位被视为是最具代表性的位子,也是掌握学生代表理事会权力的四个最高的职位。

问题来了,尽管校阵夺下多数席位,但校阵却只能够在由所有学生投选、具代表性的校园级席位中胜出一席,仅此一人如何能够出任以上四席重要的席位?若是校阵执意要囊括所有重要席位,难道要让那些仅仅由各别系院中的数百人所投选出的系院级候选人来出任这些重要席位吗?要知道,不管是在传统还是原则上,这些重要的席位都必须(也应该)由全体学生投选而出的校园级候选人出任的啊!

因此,若校阵一意孤行,执意想要包揽所有重要席位,就更显示出了校阵不尊重学生选择的态度。而要合理反映马大学生们的意愿,就惟有成立跨阵线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内阁,由学阵及校阵的校园级代表们携手合作,成立代表所有马大生的理事会内阁的一途!

*ps:此文章笔于昨晚,亦刊登于当今自由大马

2 评论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校方要是會管民意,就不會搞出那么多事情了

ANG said...

一針見血,校方根本就是罔顧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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