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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4 February 2010

同人不同命 待遇大不同

同人不同命

夫同人不同命也,不可以字面之意来解释。否则,世间绝无可能存在两个完全一模一样的人,这一句话也就无法使用了。因此,此句话所形容的实乃两个际遇、出生、性格或学历相同相近的人士,但所遭遇、面对的事情却截然不同的一种感叹,也是对命运的一种嘲弄。

而这样的感叹、亦或是嘲弄,在我国是屡见不鲜的。造成同人不同命的最主要原因--选择式执法办案,正是人民对我国公务(官僚)体制存有偏见,不相信其公正性的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可惜,这样明显的偏颇,在声称公平公正的政府前却是视而不见,看似完全没有任何想要给予纠正的意愿。

最近才刚刚发生的两宗涉及朝野政治人物--黄瑞林与达祖罗斯理的车祸,再次为同人不同命这一句老话作了个鲜明的演示,也再一次暴露出了我国存在"选择性执法"这一足以摧毁我国严重弊端的事实。

农历新年前一星期,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在独自驾驶轿车取道莎阿南加央安路回家时,不幸在该处交通灯附近失控撞向分界堤,复撞倒一辆从旁而来的摩哆,导致20岁的摩哆骑士莫哈末巴峇里头部受重伤,较后被送往巴生中央医院的加护病房治疗。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一位可怜遭殃的学生,现今情况稳定,暂时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也正在稳健的康复中。

而另一起在前几日才发生的车祸,霹雳州前任州务大臣,也是现任霹雳高乌区州议员的拿督斯里莫哈末达祖罗斯里所驾驶的轿车,在瓜拉江沙前往宜力路段第28.1公里发生车祸,虽然达祖"吉人"天像,但涉及车祸的另一方,一名印尼籍摩哆骑士却没有那么幸运,在送医后的一小时伤重不治,才23岁就英年早逝。

一起涉及的是死亡车祸,另一起却不牵涉人命,但两方面所获得的待遇却有天渊之别。没有撞死人的黄瑞林,据雪州总警长卡立所说,极可能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的疏忽驾驶罪名下被提控。不说不知道,这是一条所有关于疏忽驾驶罪当中最严重的罪行,若是证明有罪,刑罚将是监禁1年或罚款1万令吉。这也意味着,若是黄瑞林被判罪名成立,他不只可能需要坐牢,更会失去议员资格,在未来五年更无法从政参选。这对一名政治人物而言,几乎与死刑无异。

而与黄瑞林相比,霹雳州的前大臣达祖就幸运得多了。19日早上发生的车祸,警方以百年难得一见的超高速效率,才花了两天时间做调查,前日早上就第一时间宣布达祖没有任何违规行为,车祸会发生全在那位被撞死的年轻骑士身上。换句话说是死无对证,反正根据警方所言,达祖是清白的,当然也不可能会在任何的疏忽驾驶罪名下被提控,连通常撞到人时需要缴交的三百大元罚款也一并省下,真幸运也!

看了达祖的"好运",黄瑞林除了自叹倒霉外,什么也做不了。但,执法不公的印象,将再次深深的镶嵌在人民的心里,人民对执法人员的信心,也一去不回头!而"重整公务体制,恢复人民信心"这一官冕堂皇的口号也在这一事件中烟消云散了!

*ps:此文章笔于昨午,亦刊登于当今自由大马

5 评论 Comments:

Daniel said...

這就叫王法大,大不過巫統。
這是馬來西亞的實況!

近朱者赤 said...

That's why we need to replace BN.

ANG said...

Daniel兄,朱兄,祝你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嗯,一天不政党轮替,大马也就没有公平公正的一天!

火星男 said...

有什么好怨?要怨就怨当初自己为何选错边!

p/s: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我记得死者当时是直路而某人是从小路转入大路!

ANG said...

看起來是選錯邊了,不過從良心上來講,黃瑞林絕對是選對了的!可惜,這世上多的是那些沒有良心的!

唉,不管是大路小路,總之這個人是沒有任何責任....那一位客工在黃泉路上就只能自嘆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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