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2011年採購六艘瀕海戰鬥艦的事件,自國會公帳會公開調查報告後就將輿論炸開了鍋,因裡邊問題是在太深太重且太過明顯,所以引來了極大的關注,彷彿是重演一馬公司醜聞一般。
但即便如此,卻發現許多讀友對這醜聞牽涉的問題不甚了了,因此特撰寫此文來與讀友們分享其中的問題。直入正題,此國防部瀕海戰艦醜聞,總共有8大極端嚴重的問題:
大家可別說什麼國防機密不可招標,其實招標本就是軍備採購的正常程序,我國戰鬥機就是經過招標購買,就連美國瀕海戰艦的製造也是通過招標。符合資格、價廉物美者中選,如此自然不必擔心國防機密外洩了。
其二,為何2011年就已談好頒布的項目,要遲至2014年才簽約,直接導致了下個問題,也就是延期交貨的發生?三年、歷任兩任國防部長才準備好一份早已談好條件、價格、規格的合同並簽署,不是太也荒謬嗎?如此工作效率,卻依舊沒有任何人受到對付。
其三,正因為沒有效率導致合同遲了簽署,進而令到交船日期延期,先是從2017延到2019年,接著有延期了幾次到至今2022年卻連一艘戰艦都未看到,更甚的是,政府已經給了六十多億的合同款啊!但延期的公司或相關官員有負上任何代價嗎?完全沒有。
其四,為何明明在2014年簽約時就已將戰艦交付期推遲至2019年,政府卻還和莫實德造船廠,聯合在2017年花了40萬,搞了個盛大的戰艦下水儀式?下水的就只是空船(因尚未建好),為何要特地欺瞞國民?
其五,訂金或首付的支付並沒根據既定法律走。根據財政部條規,政府合約的首付最多只能是合同價格的25%或一千萬,以何者較低為準,換言之政府至多應付一千萬,可是結果政府卻在一開始就給了13億6000萬!如此明目張膽的枉法,同樣沒人受到懲處!
其六,為何海軍想要的是荷蘭形制的sigma戰艦,國防部也同意了,而後卻在造船廠遊說後改成法國的Gowind型戰艦?更甚的是,法國涉及公司還是當初潛艇舞弊案的Naval Group(即與阿丹都亞有關的案件),若說當中沒有舞弊存在實在無法令人想像。
其七,當海軍根據國家防備所需的型號被修改,國家利益受到極大的侵害,就連時任海軍司令都表達強烈反對態度,共寫了19封抗議信給包含首相及國防部長等相關官員,卻全然渺無音訊,一點改變也無。出賣國家利益包庇之嫌疑昭然若揭。
其八,如上所述政府至今已給了六十多億,卻一艘船還未建好。給付的錢竟被揭發讓造船公司拿來周轉、償還之前所欠下無關此事的債務,且造船公司財政嚴重入不敷出,現時的債務就高達19億令吉,其中8億令吉為供應商欠款,剩餘為欠貸款機構,此公司的財政足以支撐如此巨大的計劃嗎?
以上八大問題,件件都不堪入目。誰人應當負責,希盟是否因此得利?文長所限,下篇文章再繼續分析分享。
標籤:#翱翔天際中國報專欄
*本文刊載於20220817中國報。剪報截圖請看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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