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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1 February 2016

林冠英的好榜样

美国总统只限连任两届,这是个大家都知道的普通常识。但很多人却不知道,一开始这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只是一位伟人以身作则创下此先例之后,迫使而后的继任者继续跟从的一个无明文规定的传统或惯例而已。

而创下此一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毫无异议遵守的惯例的人,正是美国国父,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带领美国打退殖民者英国进而获选为美国首任总统的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

华盛顿,从1775年开始以大陆军军团总司令的身份,带领美国打赢独立战争,更在1787年,主持制宪会议,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宪法--美国宪法,而后在选举人团的一致通过之下,当选并出任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一任总统。

伟人之所以为伟人,正因其与众不同的人格特质。在当时华盛顿狭持着巨大个人威望的背景之下,加上华盛顿的同僚及下属多方怂恿及制造舆论要求华盛顿成立独裁军事政权的氛围之中,华盛顿绝对有能力及资格当上美利坚帝国的独裁皇帝。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独排众议地选择了制定民主宪法,并担任由选举人团根据宪法所选出的总统。

自此开始,世界上方有以"总统(President)"为称号的国家元首这一职位。总统制也由此出现在民主政治的光谱之中。

除此之外,更难能可贵的是,华盛顿在毫无争议下连任了两届总统以后,无视声势浩大的挽留声浪,毅然自愿地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续任,不恋权的完完全全退出美国的行政体制,没有一丝留恋。

当他放弃连任的时候,他向广大不服气希望他继续领导国家的美国人民解释说“我走在尚未踏实的土地上,我的所作所为将可能成为以后历届总统的先例。"和"如果你们再继续选我做总统,美国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了。”单单是这两句话,就足以显示出华盛顿的伟人高度。

而也是从那时开始,美国出现了总统不得出任超过两届的传统惯例。这一惯例,在没有任何法律的加持下,毫无争议的运行了接近150年,历经了31位总统,直到1933年开始担任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elabo Roosevelt)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藉口,连任了四届总统为止,才在罗斯福死后由其继任者杜鲁门(Harry S. Truman)任内,在1951年通过美国宪法修正案第22条,明文确立限制总统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超过两届,才终止而以宪法规定来取代。

华盛顿即便夹带着超高声望,同僚下属的极力挽留,更有人民的强力支持和美国刚独立百废待兴并面对英国围堵的艰辛局面下,华盛顿并没有用任何藉口,来让自己继续掌握权利。

甚至可以说当时的华盛顿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的藉口,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无限期连任下去直到死在总统的位子上,甚或是直接成为美帝国的皇帝,永世永代的霸占着这个位子。

因为在他之前根本就没有限制任期的概念,也并没有人要求他只做两届,反之舆论及人民更是强力的要求他继续连任,他大可挂着拯救美国,维护政治稳定的光环,舍我取谁责无旁贷的继续独揽大权。但他无视了这一切,他自愿的放下了权力,完完全全退出了政治舞台。

这更恰恰展示出了华盛顿的伟人高度,并成就了至今引领全世界的民主政治。这是华盛顿之所以为伟人的最主要人格特质。

以史为镜,在大马创造历史,确立防止无限连任导致权力腐化的良好先例及典范,抉择的历史契机就摆在林冠英面前。

最后,想要说明的是此文并非要议论总统制及议会制的优劣或差异。所以请不要说什么西敏寺议会制没有限制任期的先例或两者制度不同限制任期不适合议会制的废话。华盛顿在219年前自动放下权力时,也没有总统只能担任两届的先例,甚至在他之前根本就没有总统或总统制。

伟人,就是这样诞生的。

1 评论 Comments:

雅征 said...


如今,还有如此伟大情操的巨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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