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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0 October 2010

誰代表董總?董總代表誰?

天大的笑話,真是天大的笑話!董總今天發表文告說“刘晓波获颁和平奖沦世界笑柄·董总轰诺贝尔遴委会意图不良”,這才真是天大的笑話!

看看他們的理由:“中国的安定、和谐、团结、统一,是维持亚洲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所以“颁奖给刘晓波是敌视和挑衅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

這叫什麼話?看看我國的董總,人家不也是說董總是破壞我國團結,華教是挑撥族群和諧的原因嗎?董總發出這樣白痴的文告,潛意識是不是想告訴那些批評他的人,你們是對的?!

狗,什麼叫狗,這種就叫狗!對強權搖尾乞憐的哈巴狗!中國剝奪人權的殘暴集權統治竟然看不到?劉曉波竟然變成破壞中國團結的人士?頒獎給他竟然是阻礙中國的和諧、團結、統一?

幹!誰是劉曉波?“劉曉波”這三個字所代表的意思這所謂的董總(我真不知道誰代表董總)知道嗎?08憲章你們看過嗎?他裡面闡述的是什麼你們知道嗎?真正使中國不安定、不和諧的是集權政府!去找一找每一天中國有多少大型小型的示威暴亂,無助之下上訪申冤還要被打死囚禁的新聞吧,難道這就是你們所說的安定和諧?

幹你媽的董總!這篇文告是誰寫的?董總如今竟然墮落成現在的樣子?遙想幾十年前林連玉那種不畏強權、不懼打壓的大無畏精神,現在的董總算得上什麼?就只是一條狗!董總現在的領導層,這麼多人死你們幹嘛還不死?終於知道為什麼董總主席竟然會被自己的學生揮拳毆打的原因了,若是這群活得像狗一樣的人站在我面前,說不定我也會忍不住一拳揮過去!

董總,請不要再說你代表華社了。代表華社的是以前的董總。如果可以的話,請你們放棄董總的名字吧,沒有骨氣的絕對稱不上是“董總”,不要玷污了“董總”這兩個字!

(其實整篇文章針對的是董總的領導人,因為不知道是誰,也不知道文告的執筆者是誰,既然是以董總的名義來發表,所以我就直接以“董總”來概括!)

*ps:對不起,把現在的董總等同於劉曉波是我褻瀆了曉波先生。以前的董總,做的還可能跟曉波接近,但如今,狗怎麼與人,而且還是一個偉人相比?!

23 评论 Comments:

火星男 said...

想不到大陆特产“河蟹”竟然跑到Bolehland来横行霸道!

ANG said...

唉,在那裡都有“軟骨族”的,看來馬來西亞還真是不少!

火星男 said...

就不晓得Boleh国大使馆在大陆有否如此能力!

ANG said...

他們應該在遊玩睡覺瓜...

安东尼 said...

可怜的劉曉波教授还被关在监牢里.
本週即將訪問北京的美國司法部長霍德(Eric Holder),今天呼籲中國釋放遭監禁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
香港人權團體今天表示,中國當局拒絕讓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兄弟,到監獄探望他,明顯違反探監規定。

Unknown said...

哈哈,我今天才在我的部落写了一篇:“XXXXX超级宇宙无敌和平奖”...竟然有人拍中国的马屁,叫大陆自己设立一个奖叫“郑和国际和平奖”,想来代替诺贝尔和平奖....

TMD笑死人,简直是超级无知无敌奖!
(竟然把马屁拍得这样闪闪叫!PNM)

ANG said...

安東尼兄:唉,這個就是中國。在中國是沒有“法”可言的,只有“黨”。黨是凌駕於一切之上的!可悲。更可悲的是,馬來西亞竟然還有一群人不問是非地去捧他的大腳!奴性!

蔡老大:呵呵,對啊,我傍晚一寫好就在我的博客列表那裡看到你的部落也更新了,就馬上過去看看,沒想到竟然是寫一樣的東西(角度不同),呵呵,可以說英雄所見略同嗎?

田园树 said...

马来西亚远离中共,却向中共投降。有一个很重要的尝试,爱中国不等于爱共产党。

Unknown said...

伟翔:
建议你的标题应该改成:“董总代表谁?”

董总是谁?
他们那一方面代表我们了?
名义上它只不过是:“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简称“董总”,成立于1954年8月22日。它的会员由各州华校董事联合会或董教联合会组成。”

既然是管教育的,凭什么来插手外国政治?
”你们“到底在搞政治?还是搞教育?还是搞得族群情意结?

以前的董总堂堂正正争取母语教育人权。
没有花巧、没有XX情意结。
师出有名、正气凛凛。
摆出事实、讲出道理...(opp,我是指以前的董总啦)

现在嘛,人家说:”师出有名“,根据他们的文告看来,他们是从什么角度来介入?以什么名义介入?

党政不分、轻重不分、缓急不分、羊头狗肉不分...

改名为”不分总会“吧!哈

一方面在发文告时一幅大义凛然的模样...

脑袋里却不知装什么。也不想想,下回污桶一记回马枪说你们以族群情意结来搞华教的时候,看看他们要用什么嘴脸回应?(我肯定到时说不过人家就会搬马华火箭民政公正旗帜出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谁不帮他们就是民族罪人似的..)

Kaito Liew said...

偉翔大哥!!!

寫得還過癮了,看完了你這篇文章,心中所有的怨氣一股腦地全消了!!

董縂根本就是中共海外統戰支部,自甘墮落,自毀容貌,悲哉!!

這個文告徹底毀了我這個華校生過去十年對董縂的崇拜。

Anonymous said...

董总那些语调,什么稳定,什么和谐。。。小心国阵用来对付回董总自己,但时候就词穷。

不是吗?

如果马来西亚华人看到国阵政府胡乱打压异议人士,动不动抹黑并用莫须有罪名把对方打入监狱,都会生气抗议。

现在中共做得更加够力,董总这精神分裂家伙们竟然跑去唱中共的歌,为了稳定,为了和谐。。。。。

ANG said...

田園樹兄:不要把“這些人”囊括成整個馬來西亞。跟中共不等同於中國同一道理,董總更不可能代表馬來西亞。

蔡老大:我想鳥董總那群白痴領導層,所以才放“誰代表董總”,不過看了大佬你的留言,覺得也對,所以我把標題加上“董總代表誰了”!這一群“狗”,真是華社當中的笑話。

Kaito:眼中只有利的人有什麼話是講不出的?董總再不換領導,就要給這群“狗”給敗完了。

dogdogman:所以他們有狗虛偽(沒有打錯字)。一邊說自己捍衛本身文化、語言的正當性,一邊卻又去舔另一個更極力打壓他人文化、語言甚至是自由、人權的政黨。虛偽至此,說他們狗我都覺得對狗有點不好意思了!

相信明天会更好 said...

看來共匪不除,中華大地永無寧日。

ANG said...

誒,好像有點離題。不過你說的是事實啦。

Anonymous said...

你罵的本來不無道理,但為文議論何必如此“幹”來“幹”以至於“幹你媽”?這叫人聯想到一種動物,一發起情(緒)來,就到處“亂幹”!

ANG said...

樓上的無名兄:多謝,你認為我寫得有道理,那就夠了。至於文中的粗口,這是我其中一種的表達方式,你不認同,我絕對尊重,你可以用你的表達方式來寫,我也可以自由選擇我的表達方式,如此簡單而已。如果董總那些領導人不能“幹”(幹除了做愛,還有另一種罵人的意思的),那還有誰能幹?該幹就幹,我認為是沒有錯的(但你也可以有你的方法)。

另外,看你的留言你好像不能接受文中有粗口,這點我絕對尊重,不過看你的留言,也用了粗口,這不是自相矛盾?當然,你想要“幹
”,也是沒有問題的。

不管怎樣,我想說罵粗口是一種對表達憤怒來說是非常貼切的,當然不是鼓勵常罵,但對該罵的人,是不必顧忌的。

Anonymous said...

我之所以無名,一是我乃一介卑微小民,不敢,更不想出名。二是我見多了《動物農場》裡的戲碼,我對當今所有掌權者以至將來可能的掌權者,都抱持懷疑的態度—“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這起碼是至今為止還顛撲不破的真理。或者更貼切地說:我是被白色恐怖嚇大的;你雖未掌握權力,字裡行間卻閃爍著一股戾氣,這是我們這些旁觀者不能不引以為戒的。
罵人不一定要用粗口。用粗口罵人,特別是X人母親,不只顯示了自己一樣的並不高貴,更顯示了自己的無能。我只不過套用你那個三字“名言”,讓你再仔細瞧瞧你自己究竟幹了什麼。
你明明是罵人母親,卻公然強詞辯解說“如果董總那些領導人不能“幹”(幹除了做愛,還有另一種罵人的意思的),那還有誰能幹?”。難道“ 幹你X”那句話前面加個“能”或“不能”,就可以省略“你媽”兩字變成“能幹”或“不能幹”的意思嗎?可見你也奸巧得可以,和台灣阿扁一家以及民進黨那幫善於硬拗的爛人,看來也沒什麼太大差別。
如果你認為包括罵人爹娘的“罵粗口是一種對表達憤怒來說是非常貼切的。。。對該罵的人是不必顧忌的”行為可以被尊重,那麼中共以至所有專制政權對他們認為“該對付”的人採取自認為“貼切”的手段加以對付,又何必有什麼“顧忌”呢?
“夢裡依稀慈母淚,城頭變換大王旗。”呵呵!魯迅帶血的警句,今後一段長時間內,還是很管用滴!

ANG said...

無名兄,小弟我無心從政,所以不必“牽扯”到掌權。

小弟我也是一介草民,是低到不能再低的老百姓,所以不必用那些“字眼”來恭候小弟。

我會寫粗口的原因已經說了,也不必再贅言,你看不下起,我跟你說對不起,但是這是我的表達方式,請你明白,謝謝。我尊重你不喜歡粗話,但也請你尊重我的表達方式(如果是黃明志,就直接送你偽善、偽君子兩個字了,但我不會跟你一樣就這樣人身攻擊,這樣比罵粗口也沒有高尚多少)。

你可以去咖啡店看看,或許他們罵粗話很沒品位(跟小弟我一樣),但這是一種表達方式,什麼地方什麼時候就應該說怎樣的話,如果你說你憤慨季度憤怒的時候沒有罵過粗話,從小到大沒有罵過粗話,我只能說佩服兩字。另外,更重要的是話中的重點(如果你認為小弟我罵粗話比董總典當尊嚴去捧中共的lp更嚴重,那隨便你~)。謝謝。

*ps:而且文中的重點怎樣?你認為董總怎樣?可以說一說嗎?

Chong said...

干你妈的。人家干董总的妈妈关你什么事?却放着董总出卖华社尊严的事实不管?还是你就那个应该被干董总的人特地来这里混淆视线?而且干董总的妈不可以,你人是奸巧陈水扁就可以,看来你还真是董总,双重标准跟董总一模一样。

ANG said...

Chong,請勿人身攻擊,各自需要為自己在網絡的言論負責,小弟我亦然,還請不要盲目的攻擊他人。

至於粗口的問題,小弟我確實承認粗口絕對存有不雅,但我覺得在某些時候必須引用才可凸顯文章的憤慨(小弟200篇文章才有一篇用上粗口,也只有在極度憤怒時才會說),無名兄的建言我會銘記於心,下次用詞會再三斟酌,看除了粗口還有沒有更好的文字可以代替。

多謝你的意見,歡迎你多加留言。

Anonymous said...

偉翔兄:網路畢竟不是咖啡店,不是私人空間,更不是私人尿壺,網路是公共平台。除非你把你那部份的“門”關起來,或只開放予你願意開放的人—那麼你要怎麼罵怎麼欣賞自己的粗口都可以,這樣你就可以毫不顧忌公眾的感受了。
即便是咖啡店(沒錯的話你說的應該是傳統華人咖啡店),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咖啡店政論家”們因為言語不當而引發激烈衝突的,我自己就親眼看見過。
其實本來也沒有那麼複雜,只要坦白承認用這種傷害人家母親且侮辱全體女性(這個“女性”當然也包括你自己的母親,還有樓上那個Chong的母親)基本人權的的語言是錯誤和十分不當的,並且收回這樣的用語堅決不再用,事情也就過去了。你過後大可繼續公開猛烈抨擊董總、中共以及你認為應該抨擊的對象。總不能這邊廂痛罵壓制基本人權和人性尊嚴的專制政權,那邊廂卻隨意踐踏為人母者的尊嚴和基本人權吧?
你既然選擇繼續採用這樣的表達方式,我當然尊重你的選擇,但你同時也得尊重你的讀者強烈反對你這種做法的權利,我已經說了:這是個公共平台(你甚至十分罕見的用這個公共平台來為自己籌款,因此不可能不知道這個事實)。只要它還是公共平台,你就得考慮讀者的感受。至於像Chong這樣的要把你這部分的公共平台變成公共尿壺,讓你的空間更充滿尿臊味,我阻止不了,你自己看著辦吧!
如果你和Chong堅持使用這樣傷及人家母親或其他無辜者的粗口,我希望你們嚴格按照一個標準來痛罵你們認為該罵的所有對象,包括我們的國家機器及各有力人士,管它是“有牙老虎”還是“無牙老虎”。絕對不可像Chong說的那樣持有雙重標準,對“無牙老虎”(譬如董總)及“有牙但對你無可奈何的老虎”(譬如中共)肆意放膽用粗口“招呼”,卻不敢以同樣的粗口白紙黑字地公開“招呼”那些隨時可以對付你們的“有牙老虎”。如果你們真敢,我一定對你們表示五體投地的佩服並立即住口。
還是不要把黃明志牽扯進來吧!這種拉大旗作虎皮嚇唬人的做法其實很幼稚,借他人之口傳毁人之言更不光彩。難道你是黃明志的傳聲筒?如果你真要牽扯黃明志,倒是印證了我早些時候對“黃明志效應”的擔憂:馬來西亞華人特別是年輕一代的華人會不會認為黃明志動輒爆粗口比中指這一套才是爭取華社應得權益的最有效途徑?如果這一套真的可行,那華社百數十年來花那麼大力氣,費那麼多錢財辦正規教育豈不是愚不可及?不如盡可能多地培養罵街一流的潑婦型人物來捍衛華社利益吧!這畢竟太省力太容易了。如今連你這樣大學畢業的高材生都有樣學樣,更多血氣方剛學歷不高的年輕人就更不必談了!無論如何,我還是得聲明一點:我不懷疑黃明志的出發點,只是無法認同他的做法。
就算我“從小到大”有罵過粗口,這怎麼可以和公共平台上大大咧咧罵粗口相提並論呢?李光耀先生夠精明強幹語言犀利了,在公開場合說錯一句話就夠他吃不了兜住走了;英國前首相布朗捲鋪蓋走人是另一個好例子。當然還有更嚴重的例子,你可能比我知道的還多。我其實對你還是出於善意的提醒,當然接不接受完全在於你自己了。
至於說董總發表那篇抨擊諾貝爾和平獎給劉曉波的文告,我也認為不恰當。不過有沒有嚴重到“典當”或“出賣”華社尊嚴,那就見仁見智了!希望論者以理性而強有力的論據來說服廣大華社接受自己的看法,甚至推動華社大變革的思想浪潮!
該說的話我都說了,像Chong這樣要繼續罵爹娘的,我祝福你們等待美妙無比的空谷回音吧!

Anonymous said...

偉翔兄:
對不起!我發表了剛才那一篇,才發現你之前的回應。我完全沒有挑起一場惡戰的意思。我覺得你還是很誠懇的。
你說得對,其實不必爆粗口,應該有更好地表達方式。否則一篇好文章,會因為裡頭的一輛句粗口,自廢武功,這樣何苦來哉?
但願你文章越寫越好,影響力越來越大!
無名告辭了!

ANG said...

確實,文中重點不在粗口,如果因為粗口可以更容易傳達憤怒而用之但卻模糊了本來要傳達的信息,無異於得不償失。畢竟讓次要的壓過主要傳達的信息就已經是本末倒置了。

多謝提醒,小弟我下次遣詞用字會多加小心,也希望若是再有不當之處能再次蒙您指教。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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