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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7 August 2010

怎麼這些小丑長得這麼相像?

迦瑪說:“我沒有回去,就是干預電台!”
阿末依布拉欣說:“批評我的人,就是挑戰土著!”
三美威魯說:“反對我,就是反對印度人國大黨!”
慕尤丁說:“不支持國陣,就是不知道感恩!”
陳水扁說:“不投票給我,就是不愛台灣!”
毛澤東說:“不支持共產黨革命的,就都是反動派!”
布什說:“不支持美國反恐戰爭的,就是恐怖分子!”

誰可以告訴我,怎麼他們的言論這麼相像的?

10 评论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反華教的假馬如果參政加入民聯,民聯又執政,假馬一個不小心擔任教育部長,他第一件要做的事是關閉華小,以促成全民團結.
出席昨晚集會的1200人,將會終身後悔!
醒醒啦,庸民們!

Anonymous said...

Anon,

Jamal did not go against Hua Jiao. HE merely said all students should learn under 1 roof....

To me that is the ultimate aim for Malaysia. The problem in Malaysia is Little Napolean....who create trouble for Chinese School.....

Anonymous said...

They are of the same DNA therefore look alike, sound alike ....

Watch out, Mamak Kutty could be very disappointed that you have forgotton him... He might send you a stalk of 'Forget Me Not'...

Talk about 小丑, Malaysia is a very productive nation, just walk into any government office & you can sure find some ... Yellow, Brown & dark colour, well mixed variety. The higher the ranking, more entertaining quality they are. If any nation work too hard, earn too much & short of laughter, I'm sure Malaysians will be too pleased to export them free of charge because Malaysians are very generous, tolerant & humourous people.

ANG said...

第一和第二位無名朋友:

說真的,迦瑪說要關閉華小這件事,小弟我真的是不清楚,所以我在我批評他的文章裡,絕對看不到對這件事的批評,也不敢妄下評論,因為我根本不了解。

請問有沒有朋友能不能update我一下?是不是過去幾個月剛發生的?(感激不盡)或許是我在中國的那兩個多月發生的吧!

第三位無名朋友:

Can't agree more with you, you are absolutely right!!!!

蘇國評 said...

偉翔,建議你看看許國偉在當今大馬寫的誰是奴才,有人以捍衛言論自由大旗達個人議程,這麼容易看清楚的馬面具,為何還有人被煽動呢?可悲的馬來西亞人!

ANG said...

國評兄,嗯,不管是許國偉的還是馬家輝都已經看過了。確實,沒有奴才,何來作威作福的假老闆?可惜,這個世界就是奴性的人太多,更是可悲的事,有些人為奴性加持,被奴性給利用了卻還渾然不知。

蘇國評 said...

他不是不知,他清楚的很他要甚麼,庸眾變成了他的踏板,還是評論人潘永強、凌國文、林放、張木欽、許國偉等人,還有你,一眼就看穿他。。。。。

ANG said...

他妄圖把自己標榜為言論自由的化身,這一點就已經是荒天下之大謬了!

Anonymous said...

蟑螂:

最近很多人愛談言論自由,也有人變成言論自由的化身。我們也來看看,甚麼是言論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內容類似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十九條:“1.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2.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不過,第三項闡明:“3.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a.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b.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第三項的國家安全或風化是甚麼,詮釋權落在當權者的手中,例如政府常常把許多事都推到國家安全、國民團結、種族敏感等議題的頭上,相對的大大限制了人民在公共領域發表言論的自由。

校長叫你回去中國,你可以說這是言論自由,但她畢竟是抵觸了公共秩序,所以她要請假、道歉、調職,甚至受到相關法令的對付。黃明志在網絡上罵粗口和嚴重污 辱他人,也有許多人說這是言論自由,支持黃明志當然不一定是支持用粗口和性器官來污辱人,但言論自由並不能把公共衛生和公共秩序排除在外,這是肯定的。

除了政府的限制,其實社會本身對言論自由的壓抑力量更加大。例如,我罵“國陣全是混蛋”,社會就贊我是正義良知的化身;但我罵“民聯都是混蛋”,社會罵我是助紂為虐的走狗。

這是立場的問題,特別是作為社會公器的傳媒,擁有任何立場都被視對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侵蝕,因此,同一群人疾呼捍衛新聞自由,也是同一批人去報警和起訴報章。當然,某些個案無關新聞自由,但在這政治和民主都不夠成熟的國度裡,“選擇性”的言論自由早已被濫用。

人民依然擁有在咖啡店或網路上大罵政府的言論自由,就如某個電台DJ被炒了魷魚,他依然很自由的在許多場合高喊言論自由。

支持某人就是支持言論自由?你有自由去支持,我有自由不去支持,我不支持他並不代表我不支持言論自由,同樣的,他並不代表任何人的言論自由。

由政黨擁有和經營的電台,你該早就預了面對有限度的自由,如果你對新聞自由有所堅持,你可以選擇不加在這家電台工作,這是你的自由。你可以自由的在行動黨的《火箭報》批評馬華,但你要問問《火箭報》的編輯,我能不能在那邊寫文章批評林冠英選擇性支持言論自由。

還有一些網絡媒體要捍衛讀者的知情權,質疑平面媒體不刊登電台DJ的新聞。如果這是知情權,我們也很好奇這許多網絡媒體背後的金主和資金來源,它們既然是媒體公器,這些資訊也是讀者的知情權。如果它們認為這是內部事務,那麼電台的人事調動也是內部事務,干卿底事?

我的觀點會抵觸一些人對言論自由的認知,你有批評我的自由,但我有我的言論自由。自由的背後,是面對法律和良知的責任,只是,這個國家的法律擁有選擇性,這個社會的良知也有選擇性,我們的言論自由從未受到真正的認知和尊重。

ANG said...

蟑螂兄,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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