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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4 October 2016

大马正式进入无法治时代


九月十五日,大马红衫军其中一位领袖,也是退伍军人协会主席及首相纳吉的坚定支持者,外号“拳手阿里”的莫哈默阿里,公开警告净选盟主席玛利亚陈要小心自身安全,他是如此说的:“我们随时会对玛利亚陈发动突袭,我们不在乎会因此坐牢,坐十年也无所谓。”还有,“玛利亚陈要记得,他可能不会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十月一日,红衫军的另一位领袖,巫统雪州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尤努斯,则在霹雳州安顺率领大约60名红衫军,公然阻碍、干扰净选盟火炬传递队的行经路线,并粗暴的出手抢夺净选盟的的布条及旗帜,更殴打推搡参与火炬传递的净选盟成员,迫使净选盟取消或延后当天的预定行程以避免更进一步的冲突。

同样是十月一日,槟州巫统青年团发起“Bangkit: Ride Against Corruption”集会,并成功号召为数约两千名身穿红衣的支持者及近千辆的摩托车,游行示威途径多个槟城主要景点,最后聚集在交通极度繁忙的葛尼商圈附近的新关仔角交通圈内,公然在路中间举办演讲施压槟州首长林冠英辞职,导致附近交通全数瘫痪。

更甚的是,这群红衣客还公然包围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

以上最近发生的三件事,碍于篇幅所限无法一一列举,其实不过是近期来众多事件的冰山一角而已。

话虽如此,但若仔细观察上述三个并无任何关联的独立事件,就可以了解到其实这三个看似没有关联的事件,却有着以下几个惊人的共同点,1.全都是明显的犯法行为;2.全都是极度高调公开的行为;3.全都是嚣张完全无惧法律的行为;4.全都是由当权者或亲当权者一方所发起的行为及4.虽是高调犯法却完全没有任何人受到实质的对付。

其实执法界的双重标准,在我国由来已久,本来一向只有最高领导或少数几位位高权重的人士,才得以享受此特权,即公开犯法却不必接受任何法律制裁或对付,可以逍遥于法外,享受这从封建社会流毒而来“法不加于尊”的陋习。

但在法治崩坏的今天,此陋习竟已演变到适用在上述这些与你我平民老百姓并无太大差别的普通人身上。既不是高官,也并非权势冲天者,只要是当权者的人,只要正为当权者发声,只要是在维护当权者的利益,只要跟当权者有联系,就可以通行无阻、无视法律的规范、绕过法律的制裁、为所欲为且毫无顾忌。

马来西亚如今就是沦落到这一种境地。现代文明国家最基础的法治精神,在马来西亚早已被破坏殆尽。所谓的"法",如今不过只是用来欺压手无寸铁、毫无资源的老百姓的一个托词而已。

再看看选委会最近一意孤行重划选区的举动,悲哀地说一句,大马如今早已从伪民主国,即依然有表面上的民主,用来包装内里实质的独裁体体制,过渡、演变成真正的独裁国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民,只不过是被放置砧板上可以被任意屠宰的鱼肉而已。

呜呼哀哉。

*此文章亦刊登于今日《光明日报》副刊翱翔天际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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