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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6 September 2007

人民不是老板?部长是?

首席大法官不需要向媒体解释,因为媒体不是他的老板
我有权力知道(法官的解释),因为我是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长
以上两句谈话是由尊贵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前天的谈话(详情可见9月27日的报纸)。身为法律系二年级的学生,听了部长的这一番话之后,不知道其他人怎么认为,但我真的由心而发地为他感到汗颜!这些谈话充分显示出,掌管我国重要部门、也曾经是职业律师的纳兹里对民主、对司法的无知及愚昧。
媒体,或许真如纳兹里所说的不是大法官的老板。但媒体可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机构。若大法官真如纳兹里所说不需要向媒体解释,那是不是意味着大法官的所作所为根本就不需要向人民负责?大家别忘了,在大马,司法可是唯一能让民众伸张正义,对政府的不公提出上诉的唯一管道。若这唯一的管道都不需要向人民负任何责任,反而趋炎附势;那大马的子民,还有希望、还有明天吗?
再来,纳兹里更进步一步告诉我们法官只需要向他,及正副首相解释就足够了。真荒谬!为什么身为司法首长的大法官需要对一个行政机关的部长解释及负责?民主国家的最基本理念;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互相制衡,并没有谁高谁低之分,司法也并不隶属于行政之下,为什么司法机关却要向行政机关解释呢?司法机关真正要服务及解释的对象可是我国最高元首及广大的人民啊!
到底是部长根本不了解三权分立的内涵,还是故意装着不了解?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只有三权真正分立;三权才能够互相制衡,人民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而民主才能得以彰显。所以,我们看到昨天大批的律师,讲师,学生等冒雨走的“公正之行”,为的只是希望政府能够正视司法的独立性,希望政府能够检讨1988年的司法危机事件,希望遴选法官不是再由行政首长(首相)主导,希望直接负责于元首的司法委员会得以成立……其实,这种种的要求还不就只是要把司法独立于行政之外!!当缅甸的人民,正在向着独裁政府要求民主、要求三权分立,难道我国政府还看不到缅甸政府的前车之鉴吗?失去了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政权……最终,必然是走向独裁!
希望我国政府能够正视人民的要求,实行真正的三权分立,只有这样,我国才有未来, 人民才有希望!

*此文亦刊登于《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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