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畢民政黨青年團檳州副團長黃世慶剛於今天所刊出的文告《黄伟益惨败令槟州青年羞耻》,借題發揮黃偉益參選社青團總秘書而敗選,進而無限上綱為“令檳州青年羞恥”,其言論之不符邏輯、文筆之粗陋不堪,堪稱令人大開眼界。
黃世慶在該文告第一段,就直接為黃偉益下了個令檳州青年羞恥的結論。原因膚淺至極,用回黃世慶文字,即是因黃偉益身兼多職,是檳州社青團團長、州議員、首長秘書等,更是“檳州青年的學習榜樣”卻“大熱慘敗”,所以就是所有人的羞恥。
這一番言論,真是連小學生的思維都遠遠高其不止一籌。小學生競選班長失敗,難不成勝者就光耀門楣,敗者就令全族蒙羞嗎?選舉肯定有勝敗之分,如果這樣的低能邏輯能夠成立,那若是黃偉益勝出,那就輪到柔州青年感到羞恥了?還有霹州團長的落敗也是霹州人民感到羞恥了?
哎喲,若真是每一次選舉都那麼一大批人必須感到羞恥,看來,真正應該感到羞恥的人該是說出這一番白痴言論的吧!
況且黃偉益僅僅是以23張票數落敗,從哪一個角度來看,都跟“慘敗”這兩個字八桿子打不著,夠不上一點關係,黃世慶如何得出“慘敗”的結論,還真是令人丈八金剛抹不著頭腦。由此來看,除了思維簡單及不極度成熟,看來黃世慶對文字的掌握程度,也只是小學生的程度吧(很大可能還比小學生差)。
話說回來,黃世慶這一番言論,正正可以清楚看出其人把黨職/官職看作是可以對平民老百姓頤指氣的老闆,自以為高高在上,否則怎會認為參選勝利就是一種可以光宗耀祖的行為,而失敗(或慘敗)就是令人羞恥萬分的事情呢?
民主政治底下,需要民眾的參與監督根本就是最基本的常識。而所有的參與參選者,都是民主政治重要的組成部分,讓人民可以選賢任能,把最好最適合的人選選出來服務人民/黨員,而勝選者,只不過是受到委託而擔當責任,又如何能夠夠得上個人的榮辱呢?
話說回來,黃世慶的這一篇文告,不過是其見縫插針之作,自以為可以以此來對黃偉益落井下石,進而抬高自己的身份,但沒想到卻弄巧成拙,不只讓人看到他對民主認知的膚淺和其能力上的底下,更重要的是看出了一個人的人格,否則怎會說出這一番損人有損己的言論呢?
所以說,黃世慶的文告令全國人民羞恥才真!羞恥於如此程度的一個人,竟然可以在一國之中的重要政黨中擔任如此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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