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更好的標題,只好用這不甚滿意的標題湊合著用咯。許久沒有寫文章,看來文筆和腦筋的靈敏度真是退步了好多。
牢騷發完,言歸正傳;說的正是這幾天的熱辣新聞,連續幾天佔據報章頭版的“新加坡前檢控官談坦承錯控”事件。
事緣新加坡一位之前被譽為“商業罪案剋星”的退休主控官Glenn Knight,因在其一本最新出版的著作當中坦承自己當年的錯誤,引用了錯誤條文提控了不應該提控的陳群川,導致其坐牢而斷送了大好的政治前途;如此聳動的事情,當然引起了隔岸大馬社會和政壇尤其是華社的議論紛紛。
這一由當事人自己在書中揭露的事件,在當年確實充滿了懸疑性。事因陳群川當時被譽為“華社救星”、“商業奇才”,更是新任的馬華總會長、大馬華社政壇第一人,再加上此案揮之不去的政治干預陰影,自然符合大眾祈望一窺內幕的胃口,媒體炒作、人們議論,自然是正常之極的事情了。
但比較令人納悶的事,有些馬華的政治人物、甚或是記者報章,竟然大聲疾呼平反陳群川,要法官道歉甚至是新國政府賠償陳群川所受的實質及名譽損失等等等,平心靜氣的想一想,這不是太荒謬了嗎?
不說這只是一個退休檢控官在事過境遷幾十年後所說出一番獨白;更別說主控官只是執行職責,根據總檢察署審核調查證據及報告後所作出決定進而調派完成任務的其中一個主要官員而已;即便Glenn所說屬實,就代表了真的錯判了陳群川嗎?
是的,錯控不代表錯判。要知道上庭了之後,就不是檢控官一個人的事情。檢控官固然有舉證入罪的責任,但別忘了辯方律師同樣有反駁辯證的機會,而更重要的是,還有更高一級的法官來裁定及下判,參考了這一些事實,那些動輒想要為陳群川平反的人士,是不是有那麼一點點荒謬了呢?
所以說,如果Glenn說的是他自己認為且相信的事實判斷,也不代表了陳群川確實被錯判。因為若要錯判,絕對不是Glenn一個人的失責那麼簡單,而是上至法官、總檢察署,下至辯護律師等人的集體失責了!
當然,在這裡並不是要否定Glenn書中所說,本人也非常敬佩陳群川的所作所為(他算是少數令人敬佩的馬華中人),或許他在當年真的是被冤枉,坐的是政治牢,但不管怎樣,在Glenn出書的當兒就來高呼平反陳群川,還是未免太過兒戲、有點過於幼稚了吧!
還有還有,更別說後來陳群川在馬來西亞再被提控,再次被判坐牢了。但這都是另一個故事。
最後不得不說,大贏家Glenn已經為他的新書完成了成本極低的廉價宣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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